《浙江省电子商务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3)
- 杭州写字楼网
- 2011/7/22 14:34:40
导读: 电子商务是依托现代信息技术进行的新型商务活动。近年来,电子商务在全球范围内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猛发展,并逐步渗透到研发、生产、流通、消费等实体经济活动的全过程,成为引领生产生活方式变革的重要推动力
4农村平台。整合现有农产品网上交易平台相关资源,建设一个全省性农产品交易的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
5数据挖掘。依托电子商务平台,开展海量数据智能分析,实现数据增值业务,强化电子商务功能。
(二)实施网络零售促进工程。发挥网络零售成本低、覆盖广、速度快的优势,加快网络零售企业和第三方购物平台发展,实现企业规模、盈利能力和品牌的提升。
大力发展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扩大网络零售商品和服务种类,推动服装、电脑及配件、家电、数码、家居、母婴用品、土特产等商品进行网上销售,支持淘宝网做大做强,进一步巩固其全球最大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地位。
加快发展网络零售,支持企业自建平台进行网络零售,鼓励发展特定商品门类或者特定消费人群的网络零售平台,做精做透专业网络零售业务,着力培育一批辐射全国消费市场的网络零售企业,争取形成企业总部、利润、税收、就业在浙江,销售覆盖全国乃至全球市场的良好发展格局。
推进传统商贸业和网络零售融合发展。支持传统百货、连锁超市等企业依托原有实体网点、货源、配送等商业资源开展网络零售业务。结合城市居民日常消费需求,进一步发展集电子商务、呼叫中心和城市配送为一体的同城网络零售。支持小商品市场经营户开展网上销售,推进传统零售业与网络零售有机接轨。
探索发展新型网络购物方式。结合农村流通实体网点建设,支持发展面向广大农民的网络零售平台,探索网上看样、实体网点提货等经营模式。规范发展网络团购,逐步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团购组织者和资金的监管,促进健康持续发展。
重点工程之二:网络零售促进工程1C2C领域。巩固发展淘宝网的全球最大网络零售平台地位,支持其发展针对企业的相关业务,鼓励一批淘宝网个人网店逐步向专业化网络销售企业转型,推动淘宝网完善市场准入和投诉理赔制度,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2B2C领域。开展B2C整体推进工作,确定20—30家潜力网络零售企业,通过财政资金引导、税收减免、宣传推广等政策手段,提升浙江网络零售业整体发展水平和竞争力。
3传统产业。在传统超市、百货等企业中,分年度确定一批网上销售重点建设项目,建设网络零售网点,延伸市场覆盖面。
4商品市场。开展日用消费品市场网络销售试点,强化商品市场的仓储、配送、采购等功能,发展一批以小商品市场为依托的网商集聚区。
(三)实施浙江产品网销工程。结合我省日用轻工业发达的产业特色,发挥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领先优势,推动我省企业直接面向消费者开展网上销售,建设网上零售终端,提升浙江品牌影响力和附加值。
鼓励企业开展网络零售。支持我省生产企业到淘宝网及国内其他第三方零售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支持专业网络销售企业承接传统企业的电子商务业务,在淘宝网等第三方平台进行网络销售,发展网络总代理、总经销。
探索发展境外网络销售。加快语言翻译、报关结汇、境外配送等配套业务发展。支持我省电子商务平台针对不同语言进行区域划分,延伸境外服务网络。鼓励企业依托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境外零售终端,开展境外批发或零售业务,推进企业在境外建设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
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开展自主电子商务。选择一批标准化程度高、产品系列齐全、品牌效应明显和销售网络健全的生产企业建立企业自主网站,实现采购、生产、销售全流程电子商务。
重点工程之三:浙江产品网销工程1中小企业上网。加强对阿里巴巴平台中“浙江专区”的建设、宣传和推广,打造“浙江中小企业网上集聚区”。
2国内网络销售。依托淘宝网,每年推动1000家品牌企业到“淘宝商城”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推动1000家成长型企业到“无名良品”开设网络直销店;推动500家老字号和土特产经营企业到“特色浙江”平台进行销售。
3境外网络销售。在日本开展“网上展示、实样寄送电子商务工程”试点,并逐步向其他国家和地区推广。每年推动500家浙江品牌企业通过阿里巴巴“速卖通”开展境外小额批发或零售业务。
4自主销售平台。开展大中型企业自主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试点,推动100家骨干企业建立自主电子商务平台。
(四)实施电子商务全方位推进工程。在加快发展工业、农业等实体商品网上交易的同时,同步推进服务和数字产品的网上交易。
推进电子商务进入文化产业和数字出版业领域。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平面出版物和视频节目数字化,支持舞台剧目、音乐、美术、非遗和文献资源等进行数字化转化、开发、下载和交易,规范发展网络游戏等文化服务,培育专业性文化产品交易平台。依托网络建立数字版权运营体系,探索“自助出版模式”。
推动电子商务在服务业领域的应用。逐步探索和推广电子商务在政府采购中的应用,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和透明度。推进金融领域电子商务应用,加快发展网络融资、理财等金融中介业务,规范发展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积极建设社区便民服务平台,实现地级城市全覆盖并逐步向县(市、区)一级延伸。
重点工程之四:电子商务全方位推进工程1虚拟商品。引导“5173中国游戏服务网”虚拟货币交易平台规范有序发展,巩固全国最大虚拟商品电子商务平台地位。支持发展立足本省、延伸全国的文化服务产品专业性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2数字出版。发展“自助出版模式”,建设全省数字出版网上交易系统。
3商务服务。培育一批金融、会计、法律、培训等专业性电子商务平台,大力发展商务服务类电子商务。
4生活服务。鼓励设区市建设社区服务公共平台,在实现全省11个地级城市全覆盖的同时,逐步向县(市、区)延伸服务。加快发展旅游电子商务,培育若干个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的旅游电子商务企业。
5中介服务。培育一批票务、房产、人才、网上挂号等专业性中介电子商务服务平台。
(五)实施电子商务技术创新工程。加快云计算的应用。抓住杭州市列入首批“云计算服务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契机,加快推进我省云计算发展。建设云服务平台,完善云安全解决方案,加快海量存储、虚拟化和低功耗等云计算技术在电子商务领域应用。
加快发展信息技术服务外包。鼓励基础电信运营商、软件供应商、系统集成商的业务转型,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平台开发、信息处理、数据托管、应用系统等外包服务。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服务企业来浙设立区域总部,对中小电子商务企业开展软件运营(SaaS)等服务。
创新发展移动电子商务。支持基础电信运营商、增值业务服务商、内容提供商和金融服务机构之间加强协作,依托应用手机、个人数字助理和掌上电脑等智能移动终端,开展移动电子商务。加快移动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鼓励现有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开展移动电子商务业务,逐步提高移动电子商务交易比重。
重点工程之五:电子商务技术创新工程1云计算技术。支持杭州市开展云计算服务创新发展试点,推动阿里巴巴云计算中心发展,推广云计算技术应用。
2技术外包。开展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示范工作,在信息技术服务提供商当中,确定一批示范企业,以示范带动服务水平的提高。
3模式创新。开展移动电子商务试点,选择一批购物网站作为内容提供商,与电信运营商、增值业务服务商和金融服务机构之间开展对接,加快推进移动电子商务。
(六)实施物流配送保障工程。整合现有工业、商业、仓储和运输等物流信息资源,推进物联网等先进物流技术及装备的应用。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推进第四方物流,提高物流企业的社会化、组织化和信息化水平。推进新型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加快建立物流信息网络,切实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现代物流效率和效益。
推进电子商务与第三方物流互动发展,为网上交易提供快速高效的物流支撑。培育信誉良好、服务到位、运作高效的重点快递配送企业,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外地浙商快递企业总部回流,推动网络零售快速发展。结合同城购物平台,推进都市生活品配送企业发展。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建设仓储、配送等物流设施,推动电子商务和物流配送融合发展,建立高效通畅的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
重点工程之六:物流配送保障工程1发展物流网络。构建覆盖全省地级市的都市配送网络,并逐步向县级城市、城镇和农村延伸。
2培育物流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与物流配送的对接试点,培育20家左右与电子商务企业深度合作的第三方物流示范企业和快递示范企业。
3建设物流项目。支持一批重点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中心建设。
4引进物流资源。引进一批浙商投资的快递物流企业和国际先进快递物流企业到浙江设立总部。
(七)实施支付和认证体系建设工程。加快建立由网上支付、移动支付、固话支付以及其他支付渠道构成的综合支付体系,为电子商务提供安全、高效的资金结算服务。鼓励银行拓展电子银行服务业务,强化在线支付功能。鼓励银行加强与电子商务企业的合作,发展电子票据、移动支付等新型电子支付业务,推出适合电子商务特点的支付产品和服务。加强第三方支付平台建设,引导第三方支付机构在依法合规经营的基础上,加快产品和服务创新,做大做强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市场。推进认证平台建设,完善电子认证基础设施,开展电子认证加密技术研究。加强信息安全防范,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完善数字认证、密钥管理等安全服务功能。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与评估机制,提高电子商务系统的应急响应、灾难备份、数据恢复、风险监控等能力。
5数据挖掘。依托电子商务平台,开展海量数据智能分析,实现数据增值业务,强化电子商务功能。
(二)实施网络零售促进工程。发挥网络零售成本低、覆盖广、速度快的优势,加快网络零售企业和第三方购物平台发展,实现企业规模、盈利能力和品牌的提升。
大力发展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扩大网络零售商品和服务种类,推动服装、电脑及配件、家电、数码、家居、母婴用品、土特产等商品进行网上销售,支持淘宝网做大做强,进一步巩固其全球最大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地位。
加快发展网络零售,支持企业自建平台进行网络零售,鼓励发展特定商品门类或者特定消费人群的网络零售平台,做精做透专业网络零售业务,着力培育一批辐射全国消费市场的网络零售企业,争取形成企业总部、利润、税收、就业在浙江,销售覆盖全国乃至全球市场的良好发展格局。
推进传统商贸业和网络零售融合发展。支持传统百货、连锁超市等企业依托原有实体网点、货源、配送等商业资源开展网络零售业务。结合城市居民日常消费需求,进一步发展集电子商务、呼叫中心和城市配送为一体的同城网络零售。支持小商品市场经营户开展网上销售,推进传统零售业与网络零售有机接轨。
探索发展新型网络购物方式。结合农村流通实体网点建设,支持发展面向广大农民的网络零售平台,探索网上看样、实体网点提货等经营模式。规范发展网络团购,逐步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团购组织者和资金的监管,促进健康持续发展。
重点工程之二:网络零售促进工程1C2C领域。巩固发展淘宝网的全球最大网络零售平台地位,支持其发展针对企业的相关业务,鼓励一批淘宝网个人网店逐步向专业化网络销售企业转型,推动淘宝网完善市场准入和投诉理赔制度,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2B2C领域。开展B2C整体推进工作,确定20—30家潜力网络零售企业,通过财政资金引导、税收减免、宣传推广等政策手段,提升浙江网络零售业整体发展水平和竞争力。
3传统产业。在传统超市、百货等企业中,分年度确定一批网上销售重点建设项目,建设网络零售网点,延伸市场覆盖面。
4商品市场。开展日用消费品市场网络销售试点,强化商品市场的仓储、配送、采购等功能,发展一批以小商品市场为依托的网商集聚区。
(三)实施浙江产品网销工程。结合我省日用轻工业发达的产业特色,发挥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领先优势,推动我省企业直接面向消费者开展网上销售,建设网上零售终端,提升浙江品牌影响力和附加值。
鼓励企业开展网络零售。支持我省生产企业到淘宝网及国内其他第三方零售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支持专业网络销售企业承接传统企业的电子商务业务,在淘宝网等第三方平台进行网络销售,发展网络总代理、总经销。
探索发展境外网络销售。加快语言翻译、报关结汇、境外配送等配套业务发展。支持我省电子商务平台针对不同语言进行区域划分,延伸境外服务网络。鼓励企业依托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境外零售终端,开展境外批发或零售业务,推进企业在境外建设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
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开展自主电子商务。选择一批标准化程度高、产品系列齐全、品牌效应明显和销售网络健全的生产企业建立企业自主网站,实现采购、生产、销售全流程电子商务。
重点工程之三:浙江产品网销工程1中小企业上网。加强对阿里巴巴平台中“浙江专区”的建设、宣传和推广,打造“浙江中小企业网上集聚区”。
2国内网络销售。依托淘宝网,每年推动1000家品牌企业到“淘宝商城”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推动1000家成长型企业到“无名良品”开设网络直销店;推动500家老字号和土特产经营企业到“特色浙江”平台进行销售。
3境外网络销售。在日本开展“网上展示、实样寄送电子商务工程”试点,并逐步向其他国家和地区推广。每年推动500家浙江品牌企业通过阿里巴巴“速卖通”开展境外小额批发或零售业务。
4自主销售平台。开展大中型企业自主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试点,推动100家骨干企业建立自主电子商务平台。
(四)实施电子商务全方位推进工程。在加快发展工业、农业等实体商品网上交易的同时,同步推进服务和数字产品的网上交易。
推进电子商务进入文化产业和数字出版业领域。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平面出版物和视频节目数字化,支持舞台剧目、音乐、美术、非遗和文献资源等进行数字化转化、开发、下载和交易,规范发展网络游戏等文化服务,培育专业性文化产品交易平台。依托网络建立数字版权运营体系,探索“自助出版模式”。
推动电子商务在服务业领域的应用。逐步探索和推广电子商务在政府采购中的应用,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和透明度。推进金融领域电子商务应用,加快发展网络融资、理财等金融中介业务,规范发展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积极建设社区便民服务平台,实现地级城市全覆盖并逐步向县(市、区)一级延伸。
重点工程之四:电子商务全方位推进工程1虚拟商品。引导“5173中国游戏服务网”虚拟货币交易平台规范有序发展,巩固全国最大虚拟商品电子商务平台地位。支持发展立足本省、延伸全国的文化服务产品专业性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2数字出版。发展“自助出版模式”,建设全省数字出版网上交易系统。
3商务服务。培育一批金融、会计、法律、培训等专业性电子商务平台,大力发展商务服务类电子商务。
4生活服务。鼓励设区市建设社区服务公共平台,在实现全省11个地级城市全覆盖的同时,逐步向县(市、区)延伸服务。加快发展旅游电子商务,培育若干个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的旅游电子商务企业。
5中介服务。培育一批票务、房产、人才、网上挂号等专业性中介电子商务服务平台。
(五)实施电子商务技术创新工程。加快云计算的应用。抓住杭州市列入首批“云计算服务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契机,加快推进我省云计算发展。建设云服务平台,完善云安全解决方案,加快海量存储、虚拟化和低功耗等云计算技术在电子商务领域应用。
加快发展信息技术服务外包。鼓励基础电信运营商、软件供应商、系统集成商的业务转型,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平台开发、信息处理、数据托管、应用系统等外包服务。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服务企业来浙设立区域总部,对中小电子商务企业开展软件运营(SaaS)等服务。
创新发展移动电子商务。支持基础电信运营商、增值业务服务商、内容提供商和金融服务机构之间加强协作,依托应用手机、个人数字助理和掌上电脑等智能移动终端,开展移动电子商务。加快移动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鼓励现有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开展移动电子商务业务,逐步提高移动电子商务交易比重。
重点工程之五:电子商务技术创新工程1云计算技术。支持杭州市开展云计算服务创新发展试点,推动阿里巴巴云计算中心发展,推广云计算技术应用。
2技术外包。开展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示范工作,在信息技术服务提供商当中,确定一批示范企业,以示范带动服务水平的提高。
3模式创新。开展移动电子商务试点,选择一批购物网站作为内容提供商,与电信运营商、增值业务服务商和金融服务机构之间开展对接,加快推进移动电子商务。
(六)实施物流配送保障工程。整合现有工业、商业、仓储和运输等物流信息资源,推进物联网等先进物流技术及装备的应用。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推进第四方物流,提高物流企业的社会化、组织化和信息化水平。推进新型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加快建立物流信息网络,切实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现代物流效率和效益。
推进电子商务与第三方物流互动发展,为网上交易提供快速高效的物流支撑。培育信誉良好、服务到位、运作高效的重点快递配送企业,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外地浙商快递企业总部回流,推动网络零售快速发展。结合同城购物平台,推进都市生活品配送企业发展。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建设仓储、配送等物流设施,推动电子商务和物流配送融合发展,建立高效通畅的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
重点工程之六:物流配送保障工程1发展物流网络。构建覆盖全省地级市的都市配送网络,并逐步向县级城市、城镇和农村延伸。
2培育物流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与物流配送的对接试点,培育20家左右与电子商务企业深度合作的第三方物流示范企业和快递示范企业。
3建设物流项目。支持一批重点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中心建设。
4引进物流资源。引进一批浙商投资的快递物流企业和国际先进快递物流企业到浙江设立总部。
(七)实施支付和认证体系建设工程。加快建立由网上支付、移动支付、固话支付以及其他支付渠道构成的综合支付体系,为电子商务提供安全、高效的资金结算服务。鼓励银行拓展电子银行服务业务,强化在线支付功能。鼓励银行加强与电子商务企业的合作,发展电子票据、移动支付等新型电子支付业务,推出适合电子商务特点的支付产品和服务。加强第三方支付平台建设,引导第三方支付机构在依法合规经营的基础上,加快产品和服务创新,做大做强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市场。推进认证平台建设,完善电子认证基础设施,开展电子认证加密技术研究。加强信息安全防范,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完善数字认证、密钥管理等安全服务功能。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与评估机制,提高电子商务系统的应急响应、灾难备份、数据恢复、风险监控等能力。
关键词:电子商务,十二五规划,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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