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思考
- 杭州写字楼网
- 2012/2/14 13:17:26
文化产业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科技含量高,是典型的低碳经济、绿色经济。近年来,江苏坚持把发展文化产业作为满足人民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支点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在文化强省建设进程中采取切实措施加以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
全省文化产业连续多年保持30%左右增幅,2010年实现增加值1385亿元,占全省GDP的3.34%。在培育市场主体方面,严格按照时间表、路线图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全省218家出版发行单位、影视剧制作发行机构、新闻网站,107家文艺院团全部转企改制,省属重点文化集团资产规模达478亿元,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广电集团、广电网络公司、演艺集团连续入围第二、三届全国“文化企业30强”,省及13个省辖市全部被评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先进地区。在发展新兴业态方面,一手继续壮大广播影视、出版发行、演艺娱乐等优势产业,一手加快发展创意设计、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数字出版、网络出版等新兴文化业态,全省建成4个国家级动画产业基地、2个国家级影视基地、10个国家级和27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江苏国家数字出版基地正式揭牌,新兴文化业态占文化产业增加值比重超过25%。在推出优秀产品方面,切实加大精品战略实施力度,建立健全精品生产激励机制,主创或参与制作了《人间正道是沧桑》、《老大的幸福》、《建国大业》、《辛亥革命》等深受群众喜爱和市场欢迎的优秀作品,一大批影视产品和出版物等荣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中国出版政府奖、电影华表奖、亚洲电视大奖等国家级、国际级奖项。在完善政策扶持方面,较早出台贯彻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六个方面31条政策措施,制定关于加强文化科技创新、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等一系列文件。在全国率先设立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投资基金,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规模增加到2亿元,5年累计扶持524个重点项目;2010年设立初始规模为20亿元的江苏紫金文化产业发展基金,通过股权投资方式扶持5个重大项目。未来5年,江苏将以文化凝聚力和引领力强、文化事业和产业强、文化人才队伍强为目标,着力推进“八大行动”,深入实施文化建设工程,规划到“十二五”末文化产业总收入超过1万亿元,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6%。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深刻分析文化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的深刻内涵,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新形势下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重要方针、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强调要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标志着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应抓住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着眼于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战略定位,采取扎实有效政策措施,推动文化产业尽快实现跨越式发展。
一、加大多元投入
推动文化产业发展,须在产业政策上给予强力支持。当前需要突出解决的是财政投入少和企业融资难问题。应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对文化产业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把文化产业纳入财政扶持的重点领域,不断加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投入,通过贷款贴息、项目补贴、奖励、补充资本金、担保等方式支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各地可通过建立文化产业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向文化产业。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政策,对文化内容创意生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经营实行税收优惠,就降低工艺美术、大众文化娱乐、演出、艺术品等行业税负问题进行研究,适时出台相关政策。同时,加强银企合作,加大金融业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对文化企业给予贷款支持;制定著作权、品牌等无形资产评估和质押办法,发展文化小额贷款公司,鼓励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开发适应文化产业的贷款担保服务;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打造文化产业领域战略投资者,培育一批上市文化企业,形成资本市场“文化板块”,促进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源有机对接,解决文化企业可供抵押的实物较少、无形资产评估难、抵押变现难、抵押担保信用程度低等问题。在有条件的地方,鼓励以财政、金融资金为主体,吸收社会资本,组建企业化的文化产业投资公司,进一步拓宽文化产业发展的融资渠道。
二、推动资源整合
落实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提高政府引导调控水平,在重点领域扶持一批带动性强、成长性好的项目,实施一批带有全局性、基础性、示范性的重大工程,推动形成一批千亿级行业和百亿级企业。把培育壮大文化企业作为发展文化产业的重中之重,着力培育实力雄厚、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型骨干文化企业,使其成为文化市场的主导力量;尽快在全国范围内组建若干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的综合性文化集团;鼓励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实行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集聚各方面优势资源,打造具有国家水准、能够与国际同行竞争的主力军和“国家队”,并支持“专、精、特、新”中小文化企业发展,推动大型文化企业集团与中小文化企业之间开展专业化分工合作,形成富有活力的优势企业群体和协作配套体系。着力提高文化企业国有资产运营效率,推动组建国有文化资产投资公司、控股公司和大型国有文化企业集团,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加快国有文化企业合并、重组、股改和上市步伐。加强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特色产业群规划和建设,扶持建设一批集技术研发、产业孵化、产品交易、人才培训于一体的示范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及千亿级产业群,鼓励和支持各地根据自身优势建设各具特色的文化产业带和集聚区,形成具有强大带动效应的区域文化产业孵化器和发展极,大幅度提升文化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水平。
三、促进科技创新
围绕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含量高、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深入实施科技带动战略,改造提升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影视制作、演艺娱乐等传统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文化创意、动漫游戏、网络文化等最具活力和潜力的新兴文化产业,增强文化产品的感染力和传播力,并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体育、信息、物流、建筑等产业融合发展,延伸文化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对《国家产业指导目录》进行修订,进一步增加文化产业纳入国家鼓励类产业的项目,将文化创意设计服务以及电子纸、阅读器等新闻出版新载体的技术开发、应用和产业化等文化产业新业态、新技术纳入鼓励类产业范围,并抓紧制定出台电影、电视剧、影视动画、有线电视网络、广播影视新媒体等行业发展规划。落实鼓励文化产业研发和高新技术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快对文化类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认定,对原创性强、技术先进、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前景良好的文化企业给予重点支持,鼓励文化企业加大自主创新投入,推出更多原创文化产品和知名文化品牌,提供个性化、分众化、专精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促进文化消费升级。采用政府牵头、企业界和学术界广泛参与的方式,实施文化科技创新项目,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共性和核心技术,加强对国外文化领域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逐步建立产学研一体化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促进新技术广泛应用和创新成果共享。加强文化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制定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形成贯穿于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鼓励文化企业申请、注册相关权利,严厉打击各类盗版侵权行为,保障原创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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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行政管理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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