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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广告猛着陆 无法可依植入广告界定困难(2)

  • 杭州写字楼网
  • 2008/11/27 9:39:26
导读:    近段时间,越来越多的软性广告经过巧妙的艺术包装之后在电影电视中大肆冲击人们的眼球。从过去的遮遮掩掩到现在的明目张胆,影视创作者们从这等精巧的运作模式中收获到他们期望的利益,而广大受众只有疲于招架无力还手。     话题一     软广告凭啥越来越高调     从前遮遮掩掩到如今高调登场,创作者不再为艺术向商业妥协而负疚于心了。冯小刚的贺岁电影《非诚勿扰

    我们的艺术创作者和经营者之间似乎达成了某种默契,不加节制地扩大软广告规模、频率,忽视真实性,忽视艺术规律,甚至为软广告硬宣传。试问,当一

    个人已经得知要观看一部充斥着广告的电影时,还能否心甘情愿掏出和其他大片票价一样的70元?当一个时长十分钟的小品需要为一个广告而服务时,还能否令观众笑得开怀?消费者真就那么好哄弄吗?

    张颐武(学者)

    享受好的文化产品

    就得接受植入广告

    广告植入可以说是市场经济的必然后果,也是经济和文化联系越来越紧密的一个标志。经济发展,植入广告不可避免,好莱坞也是如此。广告植入对观众来说有一定强迫性,实际上,要享受好的文化产品,必然要有经济成本,也就缺不了这种资本的运作,如果没有这些运作,不可能达到制作上的高水准,观众就享受不到好的文化产品。所以植入广告有点“双刃剑”的意思,你可以反对这事,但是这样文化产品的成本就会降低,不可能有这么好的制作水准。制作文化产品要花钱,所以不可能只强调精神上的追求,而回避经济上的追求。在这样的环境下,创作者要有适度的自律,此外市场也会对此做出调节:如果植入广告和情节脱离很严重,观众就不看了,广告商自然也不投了。只有故事好,广告植入才有价值。这是市场规律决定的,所以冯小刚的电影为什么植入广告多,因为他有号召力。现阶段广告植入不是应不应该的问题,这个很难讨论,文化也是经济,所以这是市场决定的。

    解玺璋(文艺评论人)

    没有法规制约

    只会越放纵越严重

    广告植入对艺术质量必然有影响,需要相关部门有法规的约束。如果广告植入能够和情节结合紧密点,含蓄一些,观众还能接受。现在有些影视剧广告基本是愣插进来,这就和我们有时看到片尾被“虎皮膏药”盖住,看不清演员字幕一样,容易引起观众的反感。现在广告植入颇有泛滥之势,我认为广电总局或相关部门应该出台硬性规定,对广告植入有所约束。因为商业的东西只会越放纵越严重,它很难自己收敛,所以需要规定制约。     

    王登(律师)

    植入广告界定困难

    无法可依

    无论是植入广告还是软广告,这些说法在我国广告法中都是没有相关界定的。影视剧中给某商品的大背景板一个镜头,或者出现商标,完全可以说不是广告,而是出于艺术创作需要,因为并没有介绍产品信息。如果出现产品推介广告语,则广告成立,但只要不恶性贬低其他同类商品,也没有违法之嫌,就算有违法行为,没人举报也未必有人查。而且,我国广告法规定笼统,没有相关的操作细则,对很多违法行为没有现实的处罚方式,判了你违法但不处罚就等于没事。如果不进行完善,广告领域还将有越来越多的法律擦边球。

关键词:植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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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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