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创意才是硬道理
- 杭州写字楼网
- 2009/9/17 9:27:58
最近在网上看到两则讽刺小笑话。一则是:老师批评学生:“你们怎么这么笨,这么简单的题都不会做,如果是我,一个广告的时间就能做出来了。”学生小声嘀咕:“您看的是××台的广告吧!”另外一则只有一句话:强烈抗议××台在播放广告期间插播电视剧。
媒体为了自身效益而为企业打广告本无可非议,然而,一集电视剧中播放六七个广告,实在让观众难以消受。
企业投放广告的目的无非就是提高产品知名度,或是增加产品销量。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量的积累,达到一定程度就会有质的飞跃。然而,这也适用于广告产品吗?答案是肯定的。只不过是适得其反,铺天盖地的低质量广告非但不会达到预期效果,反而会导致观众对该产品产生反感,这也可谓“质的飞跃”。因此,笔者认为:做广告,创意才是硬道理。
两个动画人物在屏幕上跳舞,广告词只有一句: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脑白金的广告成就了一个品牌,同时也为该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收益。既定的目标达到了,那它就是一个成功的广告。而它成功的关键就在于独一无二的创意。中国人讲究逢年过节送礼,而“送健康”这一理念的产生大概就起源于这个广告。
尽管有人对此广告评价颇低。然而不得不承认的是,这个广告让亿万观众记住了脑白金。目前,仍有不少产品在换汤不换药地借用脑白金的广告套路,然而,却根本没有了当年脑白金销量大增的效果。究其原因,一遍又一遍地借用已经推向观众的思路,那就已经不是创意,而是重复了。
机械的重复并非一种好的宣传方式,如果造成观众的视觉疲劳,引起观众的反感,那就得不偿失了。而这恰恰是现在很多广告的宣传模式——以量取胜。黄金时段播出、插播在热门电视剧当中、整个广告就是把一句话重复三遍……
广告市场亟须规范的现状已经引起了相关部门的注意。近日,国家广电总局出台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要求,今后播出机构每套节目每小时商业广告播出时长不得超过12分钟,电视剧插播广告每次时长不得超过1分30秒。
尽管有量的限定,然而质的提高却不是靠规范可以解决的,广告创意元素的应用是抽象的概念。缺乏创意的广告注定是要失败的。企业为了对自身效益负责,为了把钱花在刀刃上,也应该对广告公司高要求,否则企业损失的,也许不仅仅是一种产品,甚至是整个企业的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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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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