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第二届“创意杭州”广告创意设计大赛参赛作品要求与规则
- 杭州写字楼网
- 2010/10/11 14:50:39
一、参赛作品范围
凡在2009年6月1日至大赛作品截稿期发布过的作品,或者首次创意设计未发布的广告作品、广告创意均可参赛。
二、参赛作品分类和要求
参赛作品按照作品形式分为五类:A:公益•影视;B:公益•平面;C:商业•影视;D:商业•平面;E:logo。
三、参赛作品规格
1、影视类(A、C):报送的作品须录制在DVD光盘上,存储格式为MPEG4。时间不得超过60秒,前留5秒时间,光盘盒基上须注明参赛单位、作品名称、类别号。每件作品须填写2张参赛作品登记表。注意:影视广告作品不设系列。
2、平面类(B、D、E):报送的每件平面作品为实样或打稿,尺寸约为50×40CM(海报除外)。并以150克轻黑硬卡纸(厚度不得超过0.5CM)装裱。同时提供作品原件刻录光盘一份,存储格式为*.tif。海报作品为特殊尺寸,其装裱后最大长度不得超过120CM,宽度不得超过75CM。每件作品须填写2张参赛作品登记表,并将其中一张登记表贴在裱好的作品后面。不符合规定的作品将不准参加评选。注意:平面广告作品设系列(3幅以上)。
3、要求:参赛作品应富有创意和艺术感染力,寓意深刻,题材新颖,视觉冲击力强。
4、作品征集:直接将作品光盘和作品邮寄至:杭州市凤起东路109号杭州市广告协会,邮编:310016,信封上请注明“创意杭州”广告创意设计大赛。
咨询电话0571-86438435
四、大赛日程
作品征集截止日期:即日起-2010年10月31日。11月中旬—11月下旬为参赛作品展示评比阶段。12月为获奖作品展示颁奖阶段。
五、特别说明
1:参展作品必须具备完整的著作权,如发现有抄袭或著作权存在问题,将取消获奖资格,由署名本人或机构负全部法律责任。
2:参赛作品、文件将不再退还,参赛者请自留底稿。
3:因参赛者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而造成的纠纷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参赛者提交作品即视为同意主办方将其作品进行网上公示并接受评选投票。主办方有权利将参赛作品用作展示、出版等用途并无须支付参赛者任何形式的报酬。
5:本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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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杭州市广告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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