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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师傅事件不能止于停播广告

  • 杭州写字楼网
  • 2008/8/25 11:02:14
导读:   近期,杭州顶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康师傅饮用矿物质水出了“水源门事件”,引起社会强烈反响。22日,浙江省消保委致函顶津公司,要求该公司停播当前含有“选取优质水源”广告词的广告,在今后的信息发布和广告宣传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发布广告信息,诚信经营。(8月24日长江商报)   康师傅饮用矿物质水在电视广告词中声称“选取优质水源”,而据网友揭露,其真正水源竟源自自来水公司提供的自来水!(8月6日每日经济新闻,见链接)   这真是一件令人泄气又憋气的事儿,更令人惊讶的是

   近期,杭州顶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康师傅饮用矿物质水出了“水源门事件”,引起社会强烈反响。22日,浙江省消保委致函顶津公司,要求该公司停播当前含有“选取优质水源”广告词的广告,在今后的信息发布和广告宣传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发布广告信息,诚信经营。

  康师傅饮用矿物质水在电视广告词中声称“选取优质水源”,而据网友揭露,其真正水源竟源自自来水公司提供的自来水!

  这真是一件令人泄气又憋气的事儿,更令人惊讶的是,揭开这一内幕的是网友,而不是执法部门。

  具备一定知识的人知道,所谓“优质水源”是指天然的、无污染的水源,目前国内的优质水源非常有限,大都在深山老林。没有多少知识的人也知道,经过过滤、杀毒等化学程序的“自来水”算不上“优质水源”,康师傅饮用矿物质水既然使用的是自来水,根本就不存在“选取”之说,一言以蔽之:“选取优质水源”的广告词误导消费者作出正确选择,对消费者构成了欺诈。

  我们相信广告,尤其相信大型媒体的广告;我们迷信品牌,尤其迷信康师傅等“超有名”的品牌。但相信、迷信的结果却是受骗和愚弄,令人哭笑不得。更令人难以理解的是,诸如产品的质量和广告的真实性,本应有质检、卫生和工商部门负责监管,相关问题也应由执法部门及时披露,但事实上,如此严肃重要的工作却往往由消费者“代劳”,“错位”得令人震惊和恐惧。

  作为执法部门理应切实负起监管责任,对食品饮料做到实在考察、提取化验、定期抽查,对广告内容严格审核把关。“水源门事件”再次勾起人们的疑心和担心:对饮料食品,质检、卫生部门究竟有没有检验?检验了怎么会出现这样令人尴尬的结果,未检验又是如何取得“合格证”、“许可证”的?对厂家商家发布的广告内容,工商部门究竟有没有审核?核实了怎么会有如此失实的内容,没有核实又怎么会铺天盖地地刊播?

  真相大白后,停播“优质水源”广告乃意料之中,但此事不能到此为止。一方面,既然康师傅矿物质水涉嫌虚假广告,就应依法给予严肃处罚;另一方面,监管部门的失职渎职责任也应该得到追究。否则,类似的虚假广告恐怕还会出现,而揭露真相的工作,恐怕依然还得由消费者代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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