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车上打广告 领到违法告知“第一单”
- 杭州写字楼网
- 2012/6/30 14:41:20
车身广告作为唯一可移动的户外媒体,在众多户外媒体中脱颖而出,得到更多的注意。国家规定,车体广告必须到工商局登记备案,审核通过后才能宣传。可是,有人却私自在车身上喷制或张贴广告。6月1日,常州工商局天宁分局红梅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违法车身广告进行集中整治,在一辆面包车上贴出全市第一张《违法广告告知单》。
年初整治违法户外广告
户外广告一直是工商、城管部门治理的难点,尤其是车身广告,它流动性强、受众面广,一直受到广告主的青睐,车身广告在社会车辆、私家车、报废车上很常见。不过,这类广告设计大多简陋、庸俗,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不仅没有在工商行政机关备案,也没有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车辆信息,就像牛皮癣一样,影响市容市貌。
今年年初,常州工商局天宁分局加大对户外广告的监管、整治力度,将“违法广告惩戒式提示”工作纳入今年十五项创新工作之中,要求对辖区内的违法户外广告进行“违法广告惩戒式提示”,即效仿交警违停通知书的模式,在辖区范围内的违法户外广告上张贴《违法广告告知单》。
发布告知单通知补登记
那么,这张小小的《违法广告告知单》上都有哪些内容?据介绍,《违法广告告知单》上明确告知发布者,这个广告没有经过登记,属于擅自发布,违反了《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并请发布者在15日内持本告知单、营业执照、该广告有关的制作、发布合同及相关部门审批材料,到工商部门接受处理,补办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的,将责令停止发布。
多次不整改年检时查处
目前,针对车身广告的《违法广告告知单》制度刚刚开始施行。6月1日,执法人员在红星美凯龙附近停放的一辆苏B牌照的面包车身上发现某卫浴的宣传广告。经查询,该广告没有经过登记备案,属于违法车身广告。执法人员当即在该车车身上张贴《违法广告告知单》,这也是常州第一张《违法广告告知单》。
“对违法户外广告张贴《违法广告告知单》,一方面将通过‘反广告’的效应,促使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自行、主动整改违法户外广告;另一方面利用张贴的宣传效应,增强社会民众对违法户外广告的鉴别能力和监督力度,也有利于遏制违法户外广告的蔓延。”天宁工商分局执法人员介绍道。
据了解,对于那些不主动整改甚至经工商部门敦促多次依旧未整改的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工商部门将在企业年检时,根据《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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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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