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引进区外投资
“政策百事通”信息表
填报单位: 政策编号:
政策简称 | 鼓励引进区外投资 | |
政策内容 |
新引进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以上鼓励类生产型项目或200万美元以上研发型项目、1亿元人民币以上产业类集团总部或区域性总部项目、经区认定的物联网、互联网项目,自设立年度起前三年对区贡献每实现10万元,奖励5万元;后两年每实现10万元,奖励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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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字:高新区投资政策,区外投资
来源: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作者: 编辑:8037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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