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创新政策:鼓励企业设立创新载体
(1)政策摘要: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分年度给予总额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资助。
经批准新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试点单位(或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的,分别给予设站企业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2)政策申报:
文章关键字:高新区创新政策,企业创新载体
来源: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作者: 编辑:8037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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