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新引进的总部企业三年内免征多种税收政策
5月25日,传化集团旗下的传化化工召开供货商大会。传化集团总裁应天根说,将进一步和上下游的企业加强合作,包括投资参股上游供应商;加强技术层面交流,共同开发新产品;以产品互换作为结算方式,拿终端产品换原材料等各种形式的合作。
像传化集团这样的大企业大集团,进一步在实业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做大做强,正是杭州市政府鼓励和支持的。 在杭州最近出台的《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将着力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其中包括鼓励支持大企业培育、中小企业成长、企业上市、企业资产重组和发展总部经济五个方面。
大企业大集团一直是杭州实体经济发展努力的目标。据统计,杭州市去年共有56家企业入选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其中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排名全国第6位,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排名全国第10位,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位列全国第12位。万向集团、富丽达集团、华立集团等10家杭州企业被列为杭州市实施“走出去”战略示范企业。
鼓励支持大企业的培育是发展实体经济的重要途径。《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继续实施大企业培育计划,对工业、旅游业、商贸业、物流业、信息服务业、中介服务业、建筑业、文化创意产业和农业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其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一定规模的,分别给予相应的上规模奖励。同时,对上述行业的企业首次达到大企业大集团培育目标所列各项指标的,给予每家企业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在鼓励支持中小企业成长方面,将继续实施成长型中小企业培育计划,杭州市财政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的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培育和发展成长性好、竞争力强、技术优势明显,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成长型中小企业,促进中小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
企业上市和企业资产重组也受到鼓励。按照意见,对实现境内上市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对实现境外上市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按照此前制订的《杭州打造民营经济强市三年行动计划》的方案,杭州市将在三年里新增32家上市民营企业,累计达到65家。
此外,发展总部经济也是杭州市支持鼓励发展实体经济的重点渠道。对新引进的经认定的总部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对其办公用房给予资金补助。对来杭设立总部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机构,按有关政策给予入驻奖励、房租补贴等优惠政策。对新引进的符合金融总部入驻条件的总部企业、对新引进的省外企业集团总部,经批准,给予3年内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优惠。在杭州设立总部的商贸连锁企业确有困难的,经审核,可酌情给予减免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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