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产业集聚区
衢州产业集聚区总体空间格局为“一心两片”,分别是市区城南核心区、江山城区中部片区和龙游城区北部片区,分规划控制区、重点规划区、“十二五”开发建设区三期规划,重点培育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和区域特色产业等“四大产业集群”。
浙江省衢州市政府召开第109次常务会议,研究《衢州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关于衢州市特色产业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第一阶段的实施意见(送审稿)》等。衢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尚清主持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占跃平、罗卫红、胡仲明、诸葛慧艳、毛建民等出席并发言。
据《衢州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关于衢州市特色产业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第一阶段的实施意见(送审稿)》,衢州产业集聚区总体空间格局为“一心两片”,分别是市区城南核心区、江山城区中部片区和龙游城区北部片区,分规划控制区、重点规划区、“十二五”开发建设区三期规划,重点培育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和区域特色产业等“四大产业集群”,规划将在今年10月份上报省政府批准。
尚清指出,推进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开展特色产业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是衢州市贯彻落实浙江省委、省政府“四大建设”部署的具体行动,是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抓手,实现高起点、跨越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提升开发区(园区)品位档次的重大机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会议精神做好规划的修改:一是完善空间规划。突出近期,做深做细“十二五”时期的规划建设内容;突出配套,促使各生产要素配置向产业集聚区倾斜,超前规划区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形成与产业集聚功能相适应的现代化城镇发展格局;突出重点,有利于产业集聚区内的各省级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发展。二是优化产业布局。坚持“高、大、特、低、全”,“高”就是科技含量、产业层次高,“大”就是引进大企业、大项目,“特”就是注重特色竞争,“低”就是发展低碳经济,“全”就是促进产业集聚区内三次产业融合发展。三是创新体制机制。深入推进特色产业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理清产业集聚区与各省级开发区的关系、产业存量与增量的关系,完善健全组织协调、开发管理、政策配套等体制机制,为产业集聚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管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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