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全面小康实现值已达90%
记者从浙江省统计局获悉,根据浙江省和全国的两套评价体系测算,浙江全面小康实现值已经达到90%左右,并与广东省、天津市并列居全国各省区市第三位,仅次于京沪。
为了衡量浙江省建设小康社会的成绩,浙江省统计局等部门制定了《浙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它由经济发展、社会事业、人民生活、社会和谐和生态环境等5个方面24个指标构成。据此测算,2008年浙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综合指数为91.52%,比2007年提高1.98个百分点,总体上基本实现了全面小康目标。
而在国家层面,国家统计局统计科研所也制定了全国统一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它由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生活质量、民主法制、文化教育和资源环境等6个方面23个指标构成。据此测算,浙江省全面小康实现程序为87.8%,比2007年提高了2.5个百分点,也接近了90%的基本实现全面小康目标。
这一测算结果同时显示,2008年浙江省全面小康实现程序已高于全国水平13.2个百分点,与广东省、天津市并列居全国省区市第3位。前2位分别为北京和上海。而从2000年以来,浙江省全面小康建设实现程度一直领先于全国平均水平,且领先优势不断扩大。
文章关键字:浙江经济发展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 编辑:8031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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