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出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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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6 10:03:09
导读:以专利、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出资或增资的,注册资金每到位100万美元,按实到无形资产出资额的2‰给予奖励。
填报单位:区商务局 政策编号:杭高新〔2014〕4号
政策简称 |
无形资产出资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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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
以专利、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出资或增资的,注册资金每到位100万美元,按实到无形资产出资额的2‰给予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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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
1、企业新设立或新增资,项目符合高新区产业导向并经区认定。 2、无形资产出资额100万美元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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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理 人 |
部门 |
杭州高新区(滨江)商务局 |
地址 |
杭州市滨江区政府七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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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87702052、87702516、87702395、87702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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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周毅、盛丹燕、唐谅、来笑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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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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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1、申请报告 2、新设或新增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验资报告 4、专业机构出具的无形资产评估报告 5、无形资产出资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出资者个人的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6、根据不同项目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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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
符合即申报 |
关键词:高新投资政策,无形资产出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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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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