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50计划”个人住房公寓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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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6 10:55:14
导读:新引进的“5050计划”创业领军人才、创新领军人才和在海外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才,与企业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未租用人才公寓的,可分别申请每人每月3000元、1500元和1000元的个人住房公寓租金补贴,补贴三年。
填报单位:区留学回国人员服务中心
政策简称 |
“5050计划”个人住房公寓租金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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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
新引进的“5050计划”创业领军人才、创新领军人才和在海外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才,与企业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未租用人才公寓的,可分别申请每人每月3000元、1500元和1000元的个人住房公寓租金补贴,补贴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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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
企业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需到区党委人才办办理备案手续,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个人住房公寓租金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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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 |
部门 |
区留学回国人员服务中心 |
地址 |
江南大道100号区政府大楼1537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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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87702159、87703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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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蔡一尘、周明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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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http://www.5050plan.com/→扶持政策→政策百事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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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登陆www.5050plan.com注册账号(海归企业注册),登陆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电子版 1、“5050计划”入选创业项目资助资金申请表; 2、“5050计划”个人住房公寓租金补贴申请表; 3、杭州高新区海外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信息表(原件) 4、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审核原件); 5、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租房合同和房租发票复印件(审核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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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
每年12月份 |
关键词:高新创业政策,5050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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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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