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试行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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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 14:07:42
(原标题:杭州试行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 特约记者:李风 记者:胡盛东 通讯员:杨文龙)
为进一步加强工业用地要素保障,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浙江省杭州市政府日前决定试行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据悉,该项政策自2021年1月23日起施行。
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试行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全市工业用地实行分类供应,分为招商引资保障类、扶持做大做强类和市场充分竞争类三类用地。
《通知》要求,对招商引资保障类用地,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应精准设置产业门类、投入产出、生产技术、招商要求等各类标准,确保项目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对扶持做大做强类用地,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应集体分析研究,科学研判企业的成长空间和发展预期,合理确定用地规模,明确企业产业导向,确保项目做大做强。对市场充分竞争类用地,实行“控地价、竞贡献”出让方式,即地价控制在一定区间内,当地价达到上限时,转为竞税收,税收高者竞得土地。
为实行高效供地,《通知》强调,一要推行云上读地。各地要将工业用地布局规划、做地收储计划、出让信息以及存量工业用地厂房出租等信息在“读地云”平台上统一发布。二要强化云上招商。各地土地储备机构要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在收储净地、明确用地守则、确定招商条件、公告出让、确认成交、开工竣工等环节对“云地块”信息进行更新,确保信息即时发布、动态更新、公开透明。要通过报纸、微博、微信、直播等方式,强化云上地块的招商推介,在全社会形成“找地看云、拿地用云、解决问题靠云”的良好氛围。三要组织云上出让。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根据工业用地分类情况拟定出让方案,报有权一级政府批准后,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平台组织地块出让。
《通知》强调,各地要积极探索有效的履约监管方式,明确履约监管的具体内容、考核办法、惩戒措施、违约责任等。项目建成投产后,各地应及时对受让人的践诺情况开展跟踪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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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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