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商铺楼顶有多出的管道 开发商赔了8万
- 杭州写字楼网
- 2015/1/31 13:52:43
耗费大半积蓄买套商铺,收房后却发现开发商隐瞒商铺内存在一根较大管道,商铺正常使用受到影响。在合同已签订的情况下,买家损失该由谁承担?
在买卖房产的过程中产生的诸多纠纷,都涉及到了专业的法律问题。
案例:
验房时发现
楼顶多出了一根管道
考虑到商铺租金连年上涨,在绍兴工作的木子(化名)决定用50万元积蓄购置一间带产权商铺,多番看房过后,木子看中城郊某热销楼盘的一套底商,面积约30平方米左右。
2011年8月4日,木子与该楼盘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完首付、办理好按揭。两年后该楼盘正式交付,开发商按约将商铺的钥匙交给木子。
为了确认商铺的质量,拿到钥匙当天木子便带了验房师验房。然而这一验才发现自己买的商铺楼顶居然安装了较大的管道,商铺层高有5.8米,但这根管道仍会影响正常使用。
“这根管道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木子仔细回忆购房情形并翻看了购房合同,开发商都未提及管道的存在。
为此,木子多次与开发商沟通要求说明原因,开发商皆敷衍了事。气愤之余木子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某某房产公司赔偿木子购房损失共计15万元整。
开发商却辩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已明确告知木子该房屋的内部结构,包括商铺顶部会安装排气通风管道的详细情况,并表示商品房买卖合同所附的房屋平面图及商品房销售图买受人签署单均有木子签名,表明购房者知道管道存在之事。
“买房的时候置业顾问除了让我签字之外,根本没有提及管道的事。”木子表示:从相邻几家商铺业主处了解到,其他几家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开发商均告知了房屋内部情况,唯独自己买的这套商铺并未接到告知。
开庭时,法院问及管道安装问题时,开发商一直无法明确告知房屋顶部管道的具体情况,这一点让法院对开发商的陈述存疑——连开发商都不了解管道的具体情况,普通购房者又如何能看出?
此外签署单上也仅笼统载明告知相关情况,并未载明房屋内具体的基础设施和内部结构情况。因而法院裁定,开发商认为已明确告知木子管道安装细节的辩解可信度不高,不予认可。
法院根据房屋价款、管道情况及管道对房屋使用的影响等因素,酌情判令开发商赔偿木子的损失为8万元。
律师点评:
开发商未履行告知义务
将承担相应损失
胡增冬:浙江三道律师事务所律师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本案中,开发商交付的房产存在瑕疵,且其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不符合双方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损失。
需要提醒购房人的是,开发商所提供的一些为规避风险而要求购房人签署的告知书或者确认函等均应看仔细。本案庆幸之处在于开发商自身都无法说明管道的具体情况,故法院认定了双方关于开发商告知义务的约定不含有管道的内容。然而若开发商能详细描述管道的内容,那么或许吃亏的将是购房人。就开发商而言,应当诚实守信经营,对相关房产的瑕疵问题在出售时应提前充分告知,不得向购房人隐瞒,才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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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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