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监局工商局警惕非法“贷款广告”
- 杭州写字楼网
- 2008/10/29 10:03:46
银监会称,涉及信用卡(贷记卡)的提现是违规行为 CFP 资料
针对近期一些媒体出现的带有“贷款”字样的广告,上海银监局、工商局昨日发布风险提示称,这类套用银行信誉的 “贷款广告”背后存在着多种不规范行为,隐藏着极大的风险。上海银监局、工商局同时透露,最近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监会也对整治中介机构从事非法金融活动联合下发了专门的通知。
今年9月9日,中国银监会曾就“一个名为‘诚泰金融(贷款)集团公司’在其登于‘网易’广告中,自称是国家银监会审批的正规贷款融资公司”做出澄清,表示银监会从未批设过这样的金融公司,该广告是一种欺诈宣传,并发出风险提示。
而昨日联合发布的提示也强调了这一点。上海银监局相关负责人强调,未经银行监管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更不得经营贷款业务。否则将视之为“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将被依法取缔;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可以开展贷款业务的企业主要包括:一是经银监会审批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在具体批文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贷款业务;二即是最近提到比较多的试点“小额贷款公司”。
提示指出,很多非法的“贷款广告”都是在变相宣传民间高利贷、公开宣传信用卡套现等违规行为,既增大了银行放贷的风险,也为金融诈骗团伙提供了便利与机会。其中,“不少广告宣称可以无条件快速发放短期贷款,这并不符合银行正常的贷款审查程序和放贷要求,基本上均属于私人高息放贷行为”,而有些公开宣传信用卡套现等内容的广告背后则存在诈骗的可能。
此外,两部门提醒市民,涉及信用卡(贷记卡)的提现、取现、短期贷款以及POS贷款消费的广告,都是套取和占用银行资金的一种违规行为。
昨日发布的提示还指出,为进一步满足小企业的贷款需求,上海市也已于近期制定出台了《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并已分两批先后批准在松江、嘉定、宝山、青浦、南汇、闵行等六区率先试点小额贷款公司,拓宽了正规的融资解决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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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