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告协会授予283家单位“全国广告行业文明单位”称号的决定
- 杭州写字楼网
- 2008/6/30 15:10:17
导读:中国广告协会文件
中广协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告协会及各专业委员会:
2007年,中国广告协会在全国广告行业继续开展“争创广告
行业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活动。此活动自1997年每两年开展一次,对于促进广告行业自律、规范企业经营,营造公平、有序、健康的市场竞争环境,提高广告行业的社会公信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此次“争创”活动与以往
中国广告协会文件
中广协[2007]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告协会及各专业委员会:
2007年,中国广告协会在全国广告行业继续开展“争创广告
行业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活动。此活动自1997年每两年开展一次,对于促进广告行业自律、规范企业经营,营造公平、有序、健康的市场竞争环境,提高广告行业的社会公信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此次“争创”活动与以往一样,得到了全国广告经营单位的积极响应,中国广告协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告协会及各专业委员会推荐的基础上,按照“争创广告行业精神先进单位”的要求进行了严格的评选,现决定授予283家单位“2006—2007年度全国广告行业文明单位”称号。
其中浙江省公布名单如下:
浙江电视台广告部
浙江思美广告有限公司
浙江高速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电视台综合频道
宁波广播电视广告中心
温州市珊瑚广告企划有限公司
浙江雅图传媒环艺有限公司
嘉兴市广播电视总台
长兴广告有限公司
金华市天地广告有限公司
台州市汇宝广告装璜有限公司
丽水市启鹏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舟山市交通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杭州公交广告公司
嘉兴市电通广告策划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鹏程户外传媒有限公司
关键词:广告行业
- 返回顶部
- 责编:5sw
- 浏览:
- 来源:杭州市广告协会
[声明]文章仅供学习交流,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kf@5sw.com。感谢所有提供文章的媒体和作者。
最新相关
最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