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政策:300万元重奖创业创新领军人才
- 杭州写字楼网
- 2010/8/17 13:30:30
用5年左右时间,引进海内外领军人才20名
奖励和补贴对象向进入企业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倾斜
近日,浙江省桐乡市委、市政府出台《中共桐乡市委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和创新团队建设的若干意见》、《“桐乡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集聚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和《桐乡市重点创新团队遴选办法》(以下简称“一意见两办法”)。“一意见两办法”对已经取得海内外硕士及以上学位,在海内外大型企业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到桐乡创业并具备一定条件的创业创新人才,桐乡市委、市政府最高给予300万元奖励。
“一意见两办法”首次明确了桐乡市创业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引进、培育的总体目标,即用5年左右时间,引进海内外领军人才20名,其中嘉兴市级以上10名,引进副高职称或硕士学位以上创业创新人才500名,完成5000名创业创新人才的培养;打造20个左右重点创新团队,其中嘉兴市级以上10个。
鼓励高层次人才到企业创业就业
“一意见两办法”结合桐乡实际,将创业创新人才划分为六个层次,首次提出了对引进院士等拔尖人才奖励和补助范围标准。奖励和补贴对象,由现有人才政策对高层次人才奖励补助,不分机关、事业、企业调整为向到企业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倾斜,鼓励高层次人才到企业创业就业。对引进到企业工作的创业创新人才实行工资外津贴制度,如两院院士在桐乡市工作期间,由用人单位为其提供一定的活动经费、配备助手并安排工作及生活用车,在聘期内每月津贴为8500元;对引进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创业创新人才,给予用人单位一定的奖励。
“一意见两办法”还首次提出了对两院院士等拔尖人才的购房补助标准,同时较大幅度提高到企业工作的创业创新人才购房补助。如对创业创新人才引进到桐乡工作并落户,在本市范围内首次购买住房的,凭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或房产证给予为期5年的购房补助。最高每人每年补助10万元,合计可获得补助50万元。
柔性引才用人单位可获政府“红包”
“一意见两办法”建立了柔性引才激励措施,首次明确对用人单位通过智力引进、业余兼职、人才租赁等方式柔性引进到桐乡的创业创新人才,在人事部门办理《桐乡市柔性引才绿卡》,并签订劳动(聘用)协议的,每满一年给予用人单位补助,其补助最多不超过5年。对用人单位的补助标准按照创业创新人才的层次划分为3个等级,具体补助从每人每年4000元至1万元不等,其中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和“浙江省特级专家”;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151人才工程”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第一层次人员、省部级“人才工程”重点资助的培养人员补助标准最高,达到每人每年1万元。
注重对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的政策扶持
“一意见两办法”特别注重对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的政策扶持。对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桐乡创业的创业创新领军人才,财政给予50万元至300万元不等的创业启动资金。对研发性项目,项目落户地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工作场所,3年内免收租金。对创新团队给予2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的创新资助。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年薪在10万元以上的,其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地方财政收入,3年内全额奖励给个人。此外,“一意见两办法”还对外籍的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及其随迁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提供出入境及居留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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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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