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有偿不新闻
- 杭州写字楼网
- 2012/4/17 18:13:53
《纽约时报》日前对存在于中国新闻界的“有偿新闻”现象进行了报道,其内容对于中国读者来说了无新意,但也给中国新闻工作者、研究者一个重新探讨“有偿新闻”背后成因以及如何消除“有偿新闻”一个契机。本期几位业内专业人士的发言,或者会对我们认识“有偿新闻”现象给予某些启发。
吴飞:呼唤媒体人的自我救赎
没有拿过红包、没有作过一篇违心的报道、没有拉过广告提过成、没有因为人情而写稿或者退稿?我想是有的。新闻从业者不能拿制度作为挡箭牌,而忽视自身职业道德、职业伦理的修为。
中国新闻界之“有偿新闻”是相当丰富的:一、软文:以新闻的形式做广告(多是机构性的腐败);二、红包:收钱为人做宣传或者不刊发不利于对方的报道;三、敲诈:发现对方之问题,以监督之名,收对方的封嘴费;四、利用内参、简报等直通高层的管道,先发批评文章,等领导批转之后,再收钱发表扬文字以消除影响。
中国为何新闻腐败严重?主要原因如下:一、竞争不充分,渠道成为霸王;二、个人、企业和一般的社会组织没有自己发言的渠道,真相难求;三、社会整体性的腐败环境,权力寻租普遍,给从业者以示范效应;四、缺少有威信的第三方监督。
最大的问题当然是制度设计问题,但有没有从业者个人的自律问题呢?一线的新闻记者编辑是否从来就没有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寻租过呢?没有拿过红包、没有作过一篇违心的报道、没有拉过广告提过成、没有因为人情而写稿或者退稿?我想是有的。新闻从业者不能拿制度作为挡箭牌,而忽视自身职业道德、职业伦理的修为。
前所列的尚为小恶,而大恶则是:一、违背了人类创造媒体的基本诉求:提供真实、即时、精确的新闻信息和公正、理性的评论;二、依附权力;三、不能成为公共利益的守护者;四、不能成为公共平台,反而成为少数人的耳目喉舌。
要铲除中国的“有偿新闻”,非一朝一夕之功,除了呼唤制度改良,媒体与媒体人的自我救赎也是题中应有之义。(吴飞 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院长)
王文:还有比“有偿新闻”更迫切的事
舆论不必过于拔高“媒体清廉化”的社会预期。目前媒体领域要解决的还有许多同样迫切的问题,比如,规范虚假广告,查处虚假与夸大新闻,新闻记者权利的保障,记者的生存权,记者能力培养,等等。
中国媒体界的有偿报道、红包甚至敲诈勒索的现象是有的,一些领域甚至还比较严重,但不应该否认全部中国媒体的贡献,更不至于上升到“腐败是中国记者的生活方式”的程度。一般看来,这些媒体负面现象,在国际新闻、国内高层政治的报道领域比较少,甚至没有;但经济、金融、娱乐尤其是一些产业类报道方面会相对糟糕一些。
“车马费”、“软文”等现象与中国不少媒体广告采编不分有关。在一些地方,记者的经营压力很大。要杜绝这些现象,需要从媒体的内外制度层面加以完善,更重要的是,要重塑记者行业的尊严。这包括提高记者待遇、完善与记者权益保障相关的法律等,加强媒体竞争,促进媒体行业的良性市场化,加大媒体监督,同时也要加强媒体管理,要求采编与广告、经营分离,这样那些负面现象自然就会越来越少。
“车马费”需要严查,需要内部管制,但不要幻想短期内能解决。舆论不必过于拔高“媒体清廉化”的社会预期。目前媒体领域要解决的还有许多同样迫切的问题,比如,规范虚假广告,查处虚假与夸大新闻,新闻记者权利的保障,记者的生存权,记者能力培养,等等。饭要一口口吃,中国媒体的全面提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纽约时报》的这篇报道对中国媒体的发展有警醒作用,在软文、车马费等问题上,欧美媒体的确比中国自律。但整个报道也试图“全面否定”中国媒体的国际公信力,这在整个中国软实力崛起的背景下,不排除有一定因素的媒体国际化竞争的战略目的。所以,不必把这篇报道捧得过高,欧美媒体同样存在着他们那个发展阶段的问题。
这些年,中国媒体在进步,从报道能力、多元化到国际视野、话语体系等与过去相比都有质的飞跃。当然还有许多需要提升的空间。新闻腐败是恶劣的现象,客观地讲,这也是整个中国社会急切需要扭转的“腐化趋势”的一个折射。如果非得比腐败程度,与官场、企业、教育甚至学术界相比,媒体领域并不是中国社会腐败最糟糕的领域,甚至相对还是较为“清廉”的领域。当然,我们绝不能为“媒体腐败”辩护,媒体人应当成为社会进步的先驱者。(王文 资深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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