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对中小企业发债融资予以补贴
- 杭州写字楼网
- 2013/11/6 14:59:45
导读: 昨天,杭州市政府出台《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债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意在进一步鼓励、引导我市中小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区域集优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在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中小企
昨天,杭州市政府出台《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债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意在进一步鼓励、引导我市中小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区域集优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在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优化企业债务结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助推中小企业发展。
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发行债券是拓展融资渠道、破解融资难的有效途径,也是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调整融资结构的重要举措。《通知》中提到,2013年-2015年期间,中小企业发行以下债务融资工具且实际发债额度单户单次不超过3亿元的,给予适当补贴。其中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按发行金额的0.1%给予费用补贴,单次补贴金额的最高上限分别为20万元和30万元;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按发行金额的0.2%给予费用补贴,单次补贴金额的最高上限为40万元。两家以上中小企业集合式发行区域集优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且未由财政性基金提供增信的,按各自发行金额的0.25%给予费用补贴,单户单次补贴金额的最高上限为50万元。
与此同时,在上述债务融资活动中为中小企业提供主承销服务且当年度达到5笔(含)以上的在杭金融机构,该年度一次性奖励20万元。在承销中提供创新服务的金融机构,按照区域首发、行业首发的原则,优先推荐申报当年度的杭州市金融创新奖评选。
此外,在我市中小企业上述债务融资活动中提供担保增信(与财政性基金合作增信的除外)或反担保服务,且担保费率在1.3%以下的担保机构,按担保额的0.2%给予奖励,单次奖励金额的最高上限为100万元;多家担保机构联合提供担保或反担保服务的,按各自担保金额分配奖励资金。
关键词:企业融资,企业发债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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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每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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