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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出台上市企业新政:境外上市最高补助300万元

  • 杭州写字楼网
  • 2015/8/4 13:21:36
导读:   浙江省宁波市金融办消息,宁波市政府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和上市公司兼并重组加快发展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提出,新三板挂牌最高补助50万元,境内上市辅导备案后最高补助100万元、申报受理后

    浙江省宁波市金融办消息,宁波市政府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和上市公司兼并重组加快发展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提出,新三板挂牌最高补助50万元,境内上市辅导备案后最高补助100万元、申报受理后最高补助200万元,境外上市最高补助300万元。

    该《意见》将从2015年8月24日起到2017年12月31日,通过加大政策扶持和服务力度,鼓励企业挂牌上市和上市公司兼并重组,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宁波市争取三年内境内外上市和“新三板”挂牌公司总数达到150家以上。

    为鼓励企业实施规范化股份制改造,根据《意见》,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辅导备案后,就可以获得宁波市政府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100万元。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成功的,宁波市政府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50万元。企业在新三板实现直接融资的,宁波市政府按融资额1%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单家企业当年最高补助50万元。而个人持有新三板股派公司的股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持有期限等条件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25%或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意见》明确,不管是否能够通过审核,只要企业递交境内IPO申报材料并得到中国证监会或沪深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宁波市政府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200万元。而企业在境外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后,宁波市政府此次给予一次性补助的力度更大,最高补助300万元。企业通过在宁波市外买壳等方式实现上市并实现回归的,宁波市政府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500万元。

    同时,此次还增加了上市公司实施再融资补助措施。根据此次的《意见》,上市公司通过增发新股、配股等实施股权再融资的,宁波市政府按其融资额0.2%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单家企业当年最高补助30万元。

    为鼓励上市公司实施兼并重组,强化龙头带动优势,此次《意见》还增加了一项新内容,即加大对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的财政扶持。宁波市上市和新三板挂牌公司对本市企业或其资产实施兼并重组而导致成本增加的,在完成重组资产产权过户或工商变更登记后,宁波市政府本级按重组所涉及资产增值额的2%给予补助,最高补助300万元。单家上市(挂牌)公司在本市区发生多次重组的,合并最高补助300万元。

    此外,《意见》还提出,宁波市上市和新三板挂牌公司对列入宁波市政府帮扶名单的面临困难的潜力型企业或其资产实施兼并重组的,按上述补助标准上浮50%兑现。宁波市优势企业借壳宁波市上市和新三板挂牌公司进行资产重组的,比照此标准享受。

    据悉,目前,宁波境内外上市公司已达65家,其中A股上市公司51家、境外上市公司已达14家,A股上市公司位居全国各大城市第9位;新三板挂牌企业34家,占到浙江省的五分之一。

关键词:宁波上市企业新政,境外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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