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关于举办2019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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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3/15 10:51:34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举办2019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9】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创业创新环境”,“充分发挥‘创客中国’大赛等品牌赛事活动作用,对各类赛事活动中涌现的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加强后续跟踪支持”等部署,进一步激发“双创”活力,引导增强市场信心,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将共同举办2019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双创”氛围,共同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产融对接、项目孵化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促进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发展,助力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
二、组织机制
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苗圩部长担任组委会主席,工业和信息化部王江平副部长担任组委会副主席;组委会成员单位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司局及部信息中心、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等。
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负责统筹推进大赛相关事项。秘书处主任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马向晖局长担任,副主任由财政部经济建设司濮剑鹏副司长、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付京波主任担任。秘书处下设办公室,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承担赛事组织协调、宣传推广和技术保障等工作。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负责提供咨询服务、完善项目评审规则等。
三、赛事安排
(一)赛事组成。大赛由区域赛、专题赛和总决赛组成(组织方案见附件1)。区域赛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牵头主办,着力发掘和推荐本地区、本领域创新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中小微企业。专题赛由秘书处办公室会同国内外行业协会、大企业,园区(中外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属各高校和地方政府等主办,聚焦中小企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聚焦实体经济和制造业,聚焦行业和专业领域关键技术和创新产品。总决赛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主办,具体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所在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承办,通过区域赛和专题赛推荐优秀项目参加总决赛。
(二)参赛报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者通过大赛官网(http://www.cnmaker.org.cn)注册报名(流程见附件2),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区域赛项目报名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专题赛项目报名截止日期另行通知。
(三)对接服务报名。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意愿的投融资机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通过大赛官网报名,发挥技术、资本、市场等资源优势,促进产融对接、孵化落地和成果转化等。
(四)参赛比选。总决赛采取“现场演示和答辩、当场亮分”评选方式,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颁发奖金和证书。大赛同时设置入围奖200名和优秀组织单位、优秀对接服务单位,对大赛筹备、组织实施以及后续对接服务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
四、政策激励
获奖项目可获得以下支持:
(一)宣传展示。通过“创客中国”大赛数字展馆、“创客中国”国家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包括“创客中国”微信公众号、微博、创客中国头条和直播室等)、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渠道,对参赛项目、“双创”资源和对接成果进行展览展示、宣传报道和服务推介。
(二)投融资对接。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银行等推荐,组织线上线下需求对接、产融对接、大中小企业融通等活动,集聚带动各类投融资机构为参赛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
(三)落地入驻园区。入驻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产业小镇等,享受最新创业扶植政策和创业孵化服务,加速实现产业化。
(四)成果转化技术服务。提供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上的检验检测、技术转移、工业设计、解决方案等技术服务,以及法律、人力资源、财务、知识产权等服务。安排创业导师和技术、投资、管理专家进行辅导。
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结合有关地区、企业创业创新活跃度等因素,统筹研究予以支持,有关情况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发展实际和产业特点,积极牵头举办区域赛,于2019年6月底前填写《2019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申报(备案)表》(请前往工信部网站下载填写),报大赛组委会备案,同时抄送省级财政部门,并建立动态跟踪和服务机制。
(二)秘书处办公室应聚焦实体经济中新材料、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和大数据等领域,牵头举办专题赛。专题赛联合主办方,于2019年6月底前填写《2019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申报(备案)表》,报大赛秘书处办公室审核,并由秘书处办公室告知专题赛所在地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同时抄送省级财政部门。
(三)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及赛事主办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加强赛前动员、赛中展示、赛后成果的宣传,扩大大赛影响力。
(四)大赛采取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的方式产生奖项。赛事主办单位和参赛者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违反大赛要求的主办单位,取消推荐资格。对于重复申报、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取消参赛资格。
(五)赛事主办单位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于赛事结束30天内,将区域赛赛事总结报送大赛组委会、专题赛赛事总结报大赛秘书处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托第三方平台密切跟踪获奖项目落地情况、区域创业活跃程度和创新活力程度,定期汇总分析。
六、联系方式
(一)大赛组委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创业创新服务处
010-68205301
cxfwc@miit.gov.cn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产业政策处
010-68553591
(二)大赛秘书处办公室
联系人: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陈子雄
电话:010-68200372/010-68200336
电子邮箱:cnmaker@miit.gov.cn
(三)大赛技术支持
联系人:宁方强
电话:010-68200382
电子邮箱:cnmaker@dreamdt.cn
附件1:
2019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方案
一、大赛主旨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配置资金链
二、组织单位
(一)总决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承办单位:部信息中心、总决赛所在地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二)区域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厅(局)
(三)专题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由秘书处办公室牵头,并会同国内外行业协会、大企业,园区(中外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属高校和地方政府等
三、赛程安排
(一)举办区域赛
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牵头主办,项目来源于所辖区域内参赛者的报名(含专题赛项目)。区域赛是向总决赛推荐项目的重要基础,由主办单位全权负责,赛事赛程、专家评审、奖励激励机制设置由主办单位自行确定。
命名规则:XX年“创客中国”XX省(区、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例如:2019年“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2019年“创客中国”北京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
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围绕大赛主旨,精心组织中小微企业和创客积极参与大赛;发掘和推荐本地区、本领域创新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中小微企业。为做好工作衔接,请指定1名工作人员为大赛联络员,于2019年5月1日前将联络员信息发至大赛组委会邮箱。
(二)举办专题赛
聚焦中小企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聚集实体经济和制造业、聚焦行业和专业领域关键技术和创新产品,由秘书处办公室会同国内外行业协会、大企业,园区(中外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属各高校和地方政府等主办。专题赛由主办单位全权负责,赛事赛程、专家评审、奖励激励机制设置由主办单位自行确定。
命名规则:XX年“创客中国”XX行业/专题/国家/企业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例如:2019年“创客中国”汽车行业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2019年“创客中国”智能制造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2019年“创客中国”中外(中德、国际)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
(三)项目推荐
1.区域赛推荐。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依托大赛官网,使用大赛秘书处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负责本区域内参赛项目审查,并进行项目推荐。组织赛事活动的主办单位,通过“现场答辩、当场亮分”方式组织区域赛决赛并对外公布获奖项目的,赛事结束后书面并加盖公章向组委会推荐获奖项目前4名(企业组前2名,创客组前2名),经组委会审定后,进入200强备选名单。
2.专题赛推荐。专题赛聚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聚焦行业和专业领域关键技术和创新产品。专题赛主办单位依托大赛官网,使用大赛秘书处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负责本专题赛参赛项目审查,并组织赛事活动。赛事结束后向秘书处办公室推荐4个优秀项目(2个企业组、2个创客组),经组委会审定后进入200强备选名单。
3.项目推荐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26日。
(四)专家评审
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选拔抽取,在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主办单位推荐项目的基础上,通过专家评审等方式,从200强备选名单中产生200强和24强。所有评审结果将在大赛官网进行公示。经组委会同意后,200强和24强项目名单分别于2019年大赛总决赛之前公示,公示期均为5个工作日。
(五)现场总决赛
总决赛通过现场演示和答辩、当场亮分等方式进行项目评审,按得分高低产生获奖项目,并颁奖。现场总决赛拟于2019年10月举办(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赛条件及要求
(一)企业组
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无不良记录。
(二)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
2.注册时间不满1年的中小微企业;
3.团队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
4.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附件2:
大赛注册报名流程(参赛报名和对接服务报名)
参赛者和对接服务机构均通过网络注册报名。
1.进入大赛官网,网址:www.cnmaker.org.cn。
2.首次注册用户,点击“免费注册”,根据提示填写并完善信息,通过实名认证。
3.已注册用户,点击“登录”进入“用户中心”,可维护、发布或更新信息。
4.参赛者点击“参赛报名”,发布参赛项目。
5.服务机构点击“对接服务报名”,选择参加对接活动、成为大赛评委、发布对接需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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