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一房地产开发商发布违法广告被罚20万元
- 杭州写字楼网
- 2020/7/23 16:53:01
(原标题:打广告称“第一豪宅”“最好的房子” 记者:陈洋根 通讯员:市闻)
7月21日,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18个上半年查处的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件,分别涉及防疫物资、药品、医疗、教育培训、房地产、金融等多个领域,包括发布虚假广告、未经审查制作发布医疗广告、普通商品宣传疾病治疗功能、未建立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等多个违法情形。
其中一起发布房地产违法广告典型案例中,被查处的是温州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透明售房网温州站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在平阳县水头镇开发的楼盘皇佳华府于2016年通过竣工验收,到2019年下半年仍有剩余房源在售,期间一直有已收房业主对该楼盘质量的投诉。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开发商温州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楼盘宣传广告、楼书和宣传单等形式,发布含有“豪装电梯轿厢皆采用五星酒店精装修标准”“引入全球著名的NICO中央智能家居系统”“三分之二的土地都用来造园”等虚假内容的广告;另外,广告中还含有“水头第一豪宅”“水头最好的房子”等误导内容和“第一”这样的广告禁用语。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9条、第28条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55条的规定,平阳县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该公司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并处罚款20万元。
在东莞米乐真科技有限公司发布普通商品违法广告案中,该公司利用微信公众号、发放传单等多种形式发布广告推广销售“量能符包”商品,广告中含有“量子能量波”“量能医学”等宣传治疗功效的内容,并含有“易经大师”“能量磁场”“先天命理”“招财开光”等迷信用语。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4条、第9条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55条、第57条的规定,杭州市富阳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并处罚款60万元。
据了解,今年以来,浙江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广告治理工作,依法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维护全省广告市场平稳有序。上半年,共查处各类违法广告案件1959件,罚没款2877万余元。
省市场监管局广告处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典型案例的发布,希望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引以为戒、严格自律,依法做好广告审查发布工作,自觉遏制违法广告;也请广大消费者加以甄别防范、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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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浙江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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