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欠薪、注销公司 杭州一装饰公司老板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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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8/13 9:41:47
(原标题:一装饰公司老板被判刑 记者:吴璇 通讯员:章欢欢)
恶意欠薪、注销公司,日前,林某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2019年12月27日起,区人社局陆续接到多批次务工人员来访,反映富阳某小区整治工程存在拖欠工资问题,涉及员工多、金额较大。区人社局第一时间会同属地乡镇成立工作专班立案调查。经多次调查取证后查明:杭州洪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股东林某于2019年11月起通过拉横幅打广告的形式,直接向多名小区业主承接整治工程,同时又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组织吴某等人从事整治工程中的拆旧、砌墙等工作。林某本人直接管理该工程,工资也由其负责发放。整治工程持续到2019年末基本完工。
按惯例,工程结束后,老板就该给工人结算工资了。然而,这个项目的“老板”,也就是林某,却在明知道未付清工人劳动报酬的情况下,上演了一波“神操作”:不仅拖着不付工资,玩起了“失踪”,还于今年1月这个本该结清工资的时间节点,注销了杭州洪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至于小区业主付给他的整治款项,则被他用于归还信用卡欠款和个人债务。没得到劳动报酬的务工人员纷纷投诉林某拖欠工资,经核实,该项目拖欠吴某等31人剩余未结工资金额达183925元。
今年1月17日,区人社局向杭州洪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该公司立即支付工资,但该公司以及林某仍置若罔闻,不予支付工资。今年3月16日,该案被移送公安。4月中旬,林某被刑拘。拘留期间,林某本人及其家属仍拒不支付工资。7月16日,林某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区人社局提醒广大企业主、单位负责人,履行工资支付义务是每个用人单位的责任,一时经营困难导致无法及时支付工资,可以向劳动者说明,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偿还计划,而不是像林某这样逃避工资支付义务。今后,区人社局(根欠办)将会同公检法等部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恶意欠薪行为“零容忍”,坚决予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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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富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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