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今年全面推行拆迁新政
- 杭州写字楼网
- 2009/7/31 11:26:56
由于拆迁工作顺利完成,通途路西段(翠柏路至环城西路)昨日正式通车。记者:王增芳/摄
轨道交通拆迁签约现场。(资料图片)记者:刘波/摄
众所周知,拆迁是传统意义上的“老大难”问题,被很多人称为“天下第一难”。然而就是这一“老大难”,在宁波已变得越来越顺利。
宁波市建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宁波拆迁工作的顺利推进,主要是由于惠民拆迁新政策的出台实施,而广大市民的配合和支持同样也不可缺少。
那么,相比原来的政策,拆迁新政策到底在哪些方面为老百姓带来实惠呢?宁波市建委昨天对此专门进行了解读。
拆迁新政策彰显利民优势
去年11月20日,宁波市政府出台实施了拆迁补偿安置新政策《宁波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从住宅用房的拆迁补偿、非住宅用房的拆迁补偿、低限保障、拆迁搬迁奖励和拆迁补贴、拆迁税收政策、实施时间六个方面对我市市区现行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作了修改补充完善。
市建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其实,在此之前,我市在2004年也制定过拆迁补偿安置政策,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出现了与拆迁实际不相适应的情况,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
“2007年3月29日修订出台的《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对拆迁评估补偿方式作了调整,为宁波修订拆迁政策提供了契机。”这位负责人说,这次拆迁补偿安置新政策《若干规定》的出台,历时一年有余,其间经过了深入的考察调研,广泛征求了各方意见,以确保充分保障被拆迁人的利益。
记者注意到,新的《宁波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若干规定》从今年开始全面施行。《若干规定》从住宅用房的拆迁补偿、非住宅用房的拆迁补偿、低限保障、拆迁搬迁奖励和拆迁补贴、拆迁税收政策、实施时间六个方面对现行的拆迁政策作了修改补充完善。《若干规定》着重将住宅拆迁的评估补偿方式与省条例作了接轨,增加了对困难群体的低限保障力度,进一步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同时,为破解非住宅拆迁难,对非住宅拆迁补偿政策重点作了细化规定。
六大措施让拆迁户得实惠
新政策究竟有哪些措施能让拆迁户得到真正的实惠呢?市建委工作人员介绍,新政有六大措施能让拆迁户受益,并对此一一作了说明。
“新政对拆迁户影响最大的,也就是最重要的一条便是按从高原则实行市场化评估补偿。”
《若干规定》将原来按基准价评估实行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按市场价评估实行货币补偿、按直接安置结算价实行产权调换(即三种价格四种补偿方式)的评估补偿方式调整为按市场价评估实行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被拆迁住宅用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金额由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评估比准价格,结合该房屋具体区位、建筑结构、建筑面积、成新、层次、装修等因素评估确定;评估比准价格由房地产评估机构按下述两个价格从高确定:(1)核发拆迁许可证之月与被拆迁房屋同类地段的商品住宅平均价格;(2)根据交易价从高原则,从类似房地产中选取三个以上可比实例,进行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修正后确定的价格。
住宅平均价格以价格、国土和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测定公布的价格为准,充分体现了市场化评估补偿的原则,相比原来的政策,新政策的拆迁评估补偿资金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其次,调产安置体现以人为本。
一是提出了就近安置的理念。对直接安置的,《若干规定》要求拆迁人提供同区不超过两个地段等级的就近安置用房,供被拆迁人调产;如被拆迁人同意或因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则可提供其他地段的安置用房。
二是对安置小高层、高层无偿增加面积。考虑到今后安置住房将以小高层、高层为主,《若干规定》对安置小高层、高层的增加了3~10平方米面积,该部分面积予以无偿赠送。
三是给予优惠价扩档增加安置面积。《若干规定》给予每差一个地段等级增加5平方米扩档安置面积,并按评估金额的60%结算差价的优惠政策。
四是允许做“公私混合产”。为解决一部分困难群众安置后一时难以差价结算的问题,《若干规定》规定,被拆迁当事人无力结算差价的,差价面积部分可比照公房租金标准计租;被拆迁当事人安置后要求购买该部分房屋的,仍按拆迁时的差价金额补购,充分体现了人性化安置的原则。
新政还加大了对困难群体的低限保障力度。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原来政策规定的人均15平方米最低每户45平方米的低限标准已不适应拆迁实际。在拆迁中,可享受低限标准的群体,往往是生活困难的群体,适当提高低限标准的面积有利于增加其拆迁补偿资金,因此,《若干规定》将低限标准提高到人均18平方米,最低每户54平方米。
同时,将因低限标准增加的面积的补偿标准,由原来的四类地段价格的50%提高到被拆迁地段价格的50%,较大幅度地提高了低限保障的力度。
更让拆迁户感兴趣的是,新政施行了提前搬迁奖励的措施。
为改变过去先签协议与后签协议一个样,老实人吃亏,“钉子户”得益的情况,促进被拆迁当事人如期签订协议并搬迁,《若干规定》对在搬迁期限内签订拆迁协议的并提前搬迁被拆迁当事人,给予提前搬迁奖励费,住宅按评估金额的10%,最低每户2万元计发,非住宅按评估金额的3%计发。
另外,新政也进一步放宽拆迁税收政策。《若干规定》将拆迁后购房免交契税的时间由原来规定的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后5年内,修改为对时间不作限制,进一步放宽了拆迁税收优惠条件。
在对待非住宅房屋的拆迁问题上,新政也有了重大突破。《若干规定》着重鼓励非住宅货币补偿,对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增加了一定比例的拆迁补偿资金,并增加了生产设施设备的补偿。
变“要我拆”为“我要拆”
《若干规定》一经出台实施,使拆迁群众充分感受到了拆迁新政策的好处,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强烈拥护,变“要我拆”为“我要拆”,搬迁期限内的拆迁签约率较原来大幅提高,市区拆迁项目进度得到了快速推进。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市拆迁工作推进非常顺利。其中,海曙区的厂堂街和横河街非成套房改造地块启动不到3个月就基本完成,鄞奉路一期二批地块启动3个月、月湖西区一期地块启动不到2个月均完成了约60%,轨道交通1号线二站点等其余项目启动不到2个月完成率也接近80%,鄞州区的长丰区块项目完成率接近40%。之所以能有如此快速的拆迁进度,拆迁新政策优惠利民,使群众衷心支持拆迁,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今年4月9日,已85岁高龄的顾奉曾与老伴一同来到厂堂街、横河街地块的拆迁签约现场,与海曙区有关单位签订了拆迁协议。
回忆在当地居住的这30多年,他直摇头:“房子太小了,环境也不好,我们连个卫生间也没有,用的还是旧式马桶。”他说,当时一家六口挤在不到40平方米的狭小空间里,苦不堪言。如今,老两口借钱买了一套60多平方米的新房,与儿子、女儿毗邻而居。顾大爷计划用这次拆迁补偿款,还清买房所借的钱,他告诉记者:“今年拆迁政策更优惠了,提早签约搬迁我还能多拿上几万元呢。”
■新闻附件
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宁波市市区城市拆迁工作的若干意见》
《意见》从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城市拆迁工作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属地负责制、加快安置房建设、建立联动配合机制、强化考核激励机制、加强舆论引导等方面,对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城市拆迁工作提出了原则性、指导性的意见。《意见》着重于理顺拆迁工作体制机制,形成以属地负责为主、各部门联动配合、强化考核激励的拆迁工作体制机制,同时提出了就近安置多元选择的拆迁安置理念,并对安置房建设和非住宅拆迁提出了指导意见。
(原标题:宁波今年全面推行拆迁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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