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 杭州写字楼网
- 2010/9/8 13:32:08
9月7日上午,市长毛光烈主持召开市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宁波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下文简称《办法》),面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引进人才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提供保障性住房出租。
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特殊群体阶段性住房困难,进一步改善民生,我市制订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会议审议通过的《办法》明确规定,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政府、企业以及其他社会力量根据城市规划批准投资建设或筹集,限定住房面积和条件,以低于市场水平的租赁价格,面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引进人才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的主要属性为“保基本”,满足阶段性居住需求。《办法》规定,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包括集体宿舍和成套住宅,成套住宅单套建筑面积以30平方米至60平方米为主,户型包括单间、一室户和两室户,按照“经济、环保”原则进行简易装修,并同步配套相应的生活、服务和管理设施,方便承租人就近入学、就医。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并根据保障对象的承受能力,按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租金60%至80%的比例分类确定,具体由各县(市)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测定并公布。
会议指出,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改善民生、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重点,要积极探索加快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新路径,让更多城市住房困难家庭得到政策实惠。要加大投入,确保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资金。要加强统筹,加快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筹集。
会议听取了关于扩大民间健康投资,推进重大项目百日攻坚的工作汇报。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转型升级,我市出台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并启动了重大投资项目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为进一步推动民间健康投资,我市分别成立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和14个试点推进工作协调小组,并将对贯彻落实扩大民间健康投资“29条”、深入推进重大项目百日攻坚再部署、再发动、再落实。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宁波铁路东站启用有关工作汇报。东站前期准备工作全部就绪,今天凌晨起正式启用。会议要求,认真做好东站启用、南站改建各项工作,精心做好交通组织,确保平稳有序过渡,确保安全便捷出行。
会议还审议了《关于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决定》及4个试点工作推进协调小组名单,听取了关于“三位一体”港口服务体系建设问题有关情况汇报,听取“2010武汉-宁波周”活动筹备工作情况汇报,并研究了市政府9月份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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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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