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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重塑互联网五大领域商业规则

  • 杭州写字楼网
  • 2010/7/5 10:55:00
导读:

    今年以来,我国政府各个归口部委分别颁发关于互联网视听节目、互联网地图、电子支付、电子商务、网络游戏等多个领域的文件,目的在于加强对于互联网业务的监管。毫无疑问,主管部门试图打造一个更加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产业,而身处其中的公司不能不受到这些政策影响。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分类目录(试行)》
    颁布者:国家广电总局 时间:2010年4月

    在原来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将利用公共互联网向计算机用户提供视听节目服务(不含IP电视、互联网电视、手机电视业务)分为广播电台、电视台形态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等4类,针对不同类别进行管理。

    广电总局网络司司长陶世明在解释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管理的原因时表示,新兴的媒体业务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一些敌对势力通过这个渠道进行渗透,危害国家安全、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低俗、色情、暴力等不良内容也通过这个渠道传播,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一些网站肆意侵权盗版,严重侵害著作权人合法权益,还有网站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业务,扰乱正常的行业秩序。

    据了解,广电总局已建立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中心,“同时在北京、上海、广东三地建立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监管分中心,并和各个省市的技术监管系统联合,以形成及时有效的监管体系”。广电总局相关人士表示,持证运营制度是网络视听节目规范化管理的核心,今后要落实这项制度,“对符合条件的网站,督促其尽快办理审批手续,特别是大力支持主流媒体开展各项业务;对达不到许可条件的网站,勒令其停止相关服务;对严重违规的网站要予以关闭,尤其是有意传播淫秽、色情、低俗等不良视听节目的网站,不仅要停止其视听节目服务,还要结合‘互联网站黑名单管理制度’,实行全行业禁入”。

    此外,广电总局也在加快出台互联网电视以及手机电视业务等相关政策。

    《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标准》
    颁布者:国家测绘局 时间:2010年5月

    与原来的版本相比,最新修订的版本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改变:

    1.将原《标准》的8项专业范围划分为地图搜索、位置服务,地理信息标准,地图下载、复制服务,地图发送、引用服务4项;

    2.对地图制图人员不作硬性考核,只规定具备相应数量的地图制图人员或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

    3.规定乙级单位不得承担地图下载、服务制服务和地图发送、引用服务,而甲级单位无作为限额限制;

    4.在地图安全审校、地图数据使用、保密管理制度等考核指标基础上,增设档案管理人员、制度、机构、装备、安全等考核指标;

    随着卫星定位技术、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地图市场发展迅猛。不过,硬币的另一面就是,互联网地图服务也带来一些网络信息的安全问题。

    国家测绘局副局长宋超智在总结互联网地图市场的主要问题时表示:“一是一些组织和个人的国家版图意识不强,有意或无意地发布、使用错误的国家版图,造成问题地图不断出现,二是涉及国家安全和敏感、不易公开的地理坐标数据被上传、标注在互联网地图上。”

    在系列整治行动基础上,国家测绘局颁布了新的《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标准》。国家测绘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相关人士介绍,“新标准”通过对互联网地图服务商的人员规模、仪器设备、作业限额、保密管理、质量管理等多项指标进行规范,将服务商分为甲、乙两级,同时也重新划分了互联网地图服务的四类行为,赋予不同资质的服务商不同的业务范围。

    从业人士认为,虽然互联网地图服务网站超过4万个,但这个市场仍然是一个相对集中的市场,对于监管政策的收紧,有能力成为甲级资质服务商的公司“求之不得”,因为这是对于后进企业的一个政策“壁垒”,对于它们来说,则是保持优势的机遇。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
    颁布者:国家工商总局 时间:2010年5月

    1.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违反者最高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经营者应对暂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但申请通过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自然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违反者最高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3.经营者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真实身份信息记录保存时间从登记注销之日起不少于两年,交易记录等其他信息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从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两年;违反者最高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官方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已超过3.6万亿元人民币;目前建立了电子商务系统的大型企业超过50%,通过互联网寻找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超过30%,通过互联网从事营销推广的中小企业达到24%,中国网络购物用户超过1亿人。

    商务部方面认为,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增长率将持续保持在40%以上。

    “网上市场已经成为交易市场的重头戏,前年到去年的状况尤为明显,年增长幅度十分惊人。有关部门必然会重点关注这一领域,一则商业环境更加复杂,需要尽快制定规则;二则考虑庞大的交易额如何更好纳入国家财政体系。”阿里巴巴人士向记者表示。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今年7月1日开始施行,其中最核心的规定无疑是关于经营者实名登记方面的要求,亦即电子商务平台运营者必须具备营业执照,旗下网店全部实名备案。

    一个简单的“实名制”却同时指向前述阿里巴巴人士所指出的两大目标。实名登记的可追根溯源必将减少网络交易中的不规范甚至违法行为,进而实现良好商业环境的第一步目标。同时,尽管有关部门并未公开表态,但不少从业人士深信实名登记是为大范围办理营业执照、收缴营业税铺路。此外,一些业界人士认为,此次办法中涉及到的更多、更严的管理要求,长期可能造成一些隐性效果,即利好大型电子网商和交易平台。

    “大型电子网商和交易平台在管理和交易上更加规范,能更好适应此次办法及后续必将出台的管理细则。比如办法中对于信息保存的要求,实际上需要大量成本和技术手段,显然大型企业更有能力,中小型企业则要承受很大负担。”工信部电信研究院马姓咨询师表示。

    另一方面,这也将推动传统大型商业企业向电子商务领域转型,此前西单商场、王府井百货、中粮集团等已纷纷开通自身的网店。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
    颁布者:中国人民银行 时间:2010年6月

    1.拟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拟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

    2.对本办法实施前已经从事支付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应当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1年内申请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逾期未取得的,不得继续从事支付业务。

    3.《支付业务许可证》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5年,期满后继续从事支付业务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出续展申请。

    作为年交易金额已经达到数千亿元的支付平台,第三方支付一直游离在正规监管之外,对之进行“栽培”、“修剪”已是大势所趋。

    记者从央行地方人士处了解到,央行从2009年初开始对各种第三方支付业务进行全面“摸底”。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底我国有各类电子支付企业超过300家。与此同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参与境外赌博、洗钱、网络诈骗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也开始出现。

    为“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规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行为,防范支付风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央行制定并颁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

    央行还在6月23日表示,无论是国有资本还是民营资本的非金融机构,只要符合规定,都可取得从事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的许可证,对《支付业务许可证》不做数量限制。据介绍,截至今年第一季度末,共有260家非金融机构向央行提交支付业务登记材料。

    “从长远看,9月1日开始实施的《办法》对支付机构的法定地位、准入门槛、备付金的使用权限等做出阐释,有助于第三方支付行业的规范和长远发展。”易观国际高级分析师曹飞认为,但是就目前而言,由于央行设置的门槛并不算高,因此对目前市场上主要的厂商影响不会太大,有可能被监管淘汰的企业主要是那些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的小企业。

    《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
    颁布者:文化部 时间:2010年6月

    1.从事网络游戏上网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等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单位应拥有不低于1000万元的注册资金;

    2.不得设置未经网络游戏用户同意的强制对战;

    3.不得以随机抽取等偶然方式,诱导网络游戏用户采取投入法定货币或者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方式获取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

    4.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

    5.要求网络游戏用户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注册。

    《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网络游戏进行管理和规范的部门规章,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在公开文件中,文化部指出该办法的出台原因,除了多年来的未成年人沉迷导致学业及身心健康受损,少数网络游戏产品文化价值观导向偏差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网游运营中的许多不良市场行为也成为办法指向的重点,比如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欠规范引发纠纷、运营推广存在虚假宣传现象、执法有效性亟待完善等。

    规范企业的进入门槛已成为我国互联网诸多领域政策监管的重要手段,各政府部门都希望藉此快刀斩乱麻式地改变良莠不齐的发展现状,因此,“不低于1000万元的注册资金”也成为此次办法中的要点,文化部相关人员认为,此条件可将资质较差的企业“排除出去”。

    “这一次的网游管理办法可谓举重若轻。”网游行业人士王翔认为,“对游戏规则和虚拟货币交易做个规定,文件中只是一两句话,就将对网游行业的营收模式产生很大影响,相当一批企业和游戏需要寻找新的收入途径。”

    网游的对战环节涉及众多装备交易,向来是网游企业盈利的重要途径,禁止“强制对战”将使不少网游企业的利润受到较大冲击。“此番禁令一方面是试图保护玩家的权益,另一方面也将打破目前网游千篇一律、抄袭颇多的状况,促使网游企业进行创新,形成差异化的内容和收入模式。”王翔认为。

    不过,尽管此次办法再次将网游实名制、防未成年人沉迷系统提上议事日程,但不少互联网人士认为,这些要求与往年一样,仍难起实效,其中涉及的仍是具体执行层面的难题,“特别是广大中小城市和地区难以监管,执行难度更大”,而这仍是此次办法没有涉及的。

关键词:互联网领域,商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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