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呼吁:网络民意不代表全部民意
- 杭州写字楼网
- 2010/12/1 14:02:28
网络民意是现实民意在网络上的延伸,对于推动中国公民政治参与、完善政府公共管理、促进民主政治进步具有积极意义。
但是,近来“网络水军”不断制造“网络暴力”事件,炮制虚假民意,混淆了视听,干扰了民意。人们不禁要问:互联网时代,网络民意究竟能不能反映真实的民意?我们该如何看待网络民意?
1、推动民主政治进步
公民重大网络问政事件从2003年的每年几起,到2007年的每月一起,发展到2009年以后的每月数起。
“我是四中高一的学生,每个星期六都要补课一天,而且作业很多,根本做不完,要是每个星期六可以放假半天就好了。”这是近日广东省佛山市一名学生不堪学业重负,在市政府政风行风热线网络互动平台上发的帖子。他的帖子立即被正在线上的市教育局副局长杨汉波看到。杨汉波告诉他,中小学阶段,除了高三年级,其他年级无论是学校还是教师,都不能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特别是利用公休日和假期、休息时间进行;并当场承诺:对于违反规定的学校,将严肃查处相关负责人。
2009年2月,云南在押人员李乔明死在看守所,警方称其“躲猫猫”时撞墙而死。这一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在事件成为网络热点后,云南省委宣传部迅速组织事件真相调查委员会,并邀请网友和社会人士参与调查。在网络舆论的推动下,“躲猫猫”事件真相很快被查清,施暴者受到法律制裁,有关责任人受到行政处罚。
在此前后,包括杭州“70码”、温州购房门、陕西真假华南虎照片风波、山西“黑砖窑”事件,乃至湖北邓玉娇事件等一系列网络公共事件中,网民监督公权力,推动着事件真相的调查。
“近几年来,我国公民通过互联网参与政治的现象日益增多,从2003年的每年几起,到2007年的每月一起,发展到2009年以后的每月数起重大网络事件,不仅改变了公民传统政治参与的理念,提高了公民政治参与的能力,而且对政府公共管理体制、机制、运作模式等产生了重大影响。”上海发展战略研究所谢耘耕工作室11月22日推出的《2010年中国公民的网络表达与公共管理分析研究报告》提到。
“在中国现行体制下,网络民意弥补了体制中的弱点,互联网成为人们参与监督、参与立法、参与决策、表达利益诉求的途径,对中国民主政治起到了推动作用。”中央党校高新民教授表示。
“网络民意是现实中的民意在网络上的延伸,这一认识对我国公共管理和民主法治建设至关重要……目前国内一些公共事件解决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一种新的‘议程设置’模式,即网络(BBS、微博、博客或手机等)提出议题——传统媒体关注——全社会参与——政府行为的模式。互联网对中国公民政治参与的影响,对于完善政府公共管理,规范和引导当代中国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发展,进而推动中国公民政治参与的有序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2010年中国公民的网络表达与公共管理分析研究报告》指出。
2、不能代表全部民意
炮制虚假民意、诽谤竞争对手、干扰正常秩序等问题严重影响了网络民意的真实性
前不久,蒙牛公司员工伙同公关公司损害伊利公司商业信誉案闹得沸沸扬扬。据警方查明,这些网络攻击手段包括:寻找网络写手撰写攻击帖子,并在近百个论坛上发帖炒作,煽动网民情绪;联系点击量较高的个人博客博主撰写文章发表在博客上,并采取“推荐”、“置顶”、“加精”等操作手段,以提高影响力、扩散力。
蒙牛伊利之间的黑公关事件,以及最近的360与QQ大战,使“网络水军”、网络公关公司的问题逐渐浮出了水面。
“网络灰黑势力”越来越嚣张,表现在网络不端或侵害逐渐规模化、公开化、集团利益化。它们集群行动,已经形成了一个“产业链”。中国网络传播学会会长、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杜骏飞认为,“网络灰黑势力”包括“网络灰帮”、“网络黑帮”和“网络黑洞”:“网络灰帮”主要指网络推手、网络水军等;“网络黑帮”主要指网络打手、删帖服务;“网络黑洞”主要指流氓软件、无良内容、劫持服务等。不仅如此,这些“网络灰黑势力”,实际上是相互转化、相互勾结的,势力遍及网络公关、网络技术、网络应用等领域。
11月30日,记者在网上用百度搜索“网络删帖公司电话”,共找到相关网页6万多篇。而据中国国际公共关系协会的数据显示,2008年网络公关业的收益增长趋势稳居整个公关业的榜首,年服务毛收入达到了10亿元人民币。行业调查显示,2008年网络公关占整个公关市场比重的6.3%,约8.8亿。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今年7月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0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到4.2亿,其中,60%的人为30岁以下。网民学历结构呈低端化变动趋势,截至2010年6月,初中和小学以下学历网民分别占到整体网民的27.5%和9.2%,增速超过整体网民,学生群体在整体网民中的比例远远高于其他群体,接近1/3的网民为学生。
“青少年的心智尚未成熟,他们表达意见的时候,往往带有情绪性和随意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表示。“在网上,并不是所有网民都会积极发表意见,网上存在着沉默的大多数,在网上把控话语权的活跃发言者往往不一定是网民中最深思熟虑的成员。”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杜骏飞对此也深感忧虑。
客观说来,网络民意只是部分民意的体现,不能代表全部民意。如今在巨大的商业利益驱使下,“网络水军”、网络公关公司等炮制虚假民意,诽谤竞争对手,干扰正常秩序等问题也严重影响了网络民意的真实性。
3、需要理性思考看待
政府如果无视网络民意存在,那么就会闭目塞听;如果过于相信网络民意,则可能会偏听偏信
几年前的“柑桔有虫”的消息在网上广泛传播,以致谣言四起,全国各地的桔子严重滞销,给农民造成了极大损失。而近期360与QQ争斗事件中,人们再次注意到,在这场争斗之中,消费者处于极其被动的地位,他们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被剥夺,切身利益受到直接损害。同样的侵害消费者利益的事件还大量出现在其它事件中。
“政府如果无视网络民意存在,那么就会闭目塞听;如果过于相信网络民意,则可能会偏听偏信。”乔新生表示,如果把互联网上的意见看作是公众普遍的意见,仅仅依照这些意见作出决策就会缺乏科学性。
在互联网这个虚拟的社会里,网络民意有时泥沙俱下,甚至被人操纵、炮制。因此,面对网络民意,政府在重视的同时,应以更理性的方式去思考、对待,而不是被网络民意所左右,使重大决策充满随意性。
还网络民意以真实、网络社会以有序,打击 “网络灰黑势力”、净化网络环境就成为当务之急。杜骏飞认为,实现这些,一要靠公民个人和行业协会的监督和自律,二要靠法律法规的保障和强有力的执行。具体来说,当公民个人或者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不要忍气吞声,要勇敢地站出来,理直气壮地与“网络灰黑势力”作斗争;行业协会也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不能形同虚设;行业内部要互相监督和约束,使行业的整体水平一起提高。他还认为,国家要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尽快建立健全网络市场的法律法规。只有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才能在“网络灰黑势力”损害到公民个人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时,做到有法可依。
不过,净化网络环境不等于以严厉打压方式对待网络,因为仍有相当部分网络民意是真实的,“一刀切”的打压方式容易使真正的民意也受到压制。高新民说:“解决问题的关键是政府针对虚假信息要及时甄别,证明其真伪。实践已经证明,不管发生了哪一类的谣言,有关部门越是及时介入越是公开透明,社会越能迅速恢复秩序;越是反应迟钝,越是捂盖子,越会引起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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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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