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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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9/3 15:41:39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
杭政〔2013〕6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全国电子商务中心”和“全球电子商务之都”建设,提升我市电子商务总体发展水平,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促进融合。支持传统流通企业开展网上营销,推动线上、线下资源互补;鼓励网络零售平台企业拓展服务平台,建设物流基础设施,创新商业模式,促进电子商务服务业融合发展。
(二)示范引导。建设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支持引导行业和企业应用电子商务。
(三)产业带动。鼓励电子商务产业链协同发展,促进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扩大对外贸易,拉动国内消费需求。
(四)规范发展。建立完善符合我市发展实际的电子商务法规、标准和统计监测体系,规范电子商务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五)政策支持。制定科学合理、符合我市发展实际的电子商务行业管理政策,为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加快构建电子商务产业体系
(六)构建电子商务产业链。根据我市产业特色和电子商务发展现状,整合现有电子商务产业,以电子商务服务业带动上下游产业的发展,加快发展网络购物,形成以网上交易活动为核心,技术、物流、支付、认证、数据等支撑服务为外延的电子商务产业链。
(七)建设“全国电子商务中心”和“全球电子商务之都”。强化政府在产业规划、政策引导、法规建设和市场监管等方面作用,推进电子商务与支撑体系同步协调发展,逐步突破物流配送、诚信机制、人才和资金等方面的制约,努力把杭州打造成为“全国电子商务中心”和“全球电子商务之都”。
三、加快商贸流通领域的电子商务服务和应用
(八)发挥优势,巩固现有B2B(企业对企业电子商务)、C2C(客户对客户电子商务)平台领先地位。巩固发展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支持阿里巴巴等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加快向全国中小企业提供电子商务服务,逐步向境外延伸业务。推进综合性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引导农业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交易。支持淘宝网做强做大,巩固其全球最大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地位;培育一批新兴的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规范发展网络团购平台。
(九)依托块状经济、专业市场和产业集群,提升发展行业电子商务平台。推进现有行业电子商务平台由信息流服务向信息流、商流、物流和资金流综合服务发展;进一步整合行业电子商务平台的资源,重点在化工、纺织、医药、服装等领域培育一批集交易、物流、支付等服务于一体的行业电子商务平台,确保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发展的全国领先地位。
(十)积极拓展,打造全国领先的B2C(企业对客户电子商务)网络零售平台。在支持综合性网络零售企业发展的同时,发挥网络零售低成本快速覆盖全国市场的优势,重点支持建设销售特定商品或针对特定消费人群的专业化网络零售平台,做精做透网络零售业务,着力培育一批行业细分并辐射全国消费市场的网络零售企业。扩大网络零售商品和服务种类,推动服装、家纺、电脑、家电、数码、家居、母婴用品、土特产等商品进行网上销售。
四、实施电子商务“五进”工程
(十一)支持电子商务进传统商贸企业。支持传统百货、连锁超市等企业,依托原有实体网点、货源、配送等商业资源开展网络零售业务。探索“网上看样、实体网点提货”的经营模式,推进农村市场网络零售业发展。鼓励日用消费品交易市场经营户依托第三方零售平台开展网上销售,推进传统零售业与网络零售有机接轨。
(十二)鼓励电子商务网络零售进生产企业。支持生产企业依托自身品牌,通过第三方零售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等网络零售终端,有条件的可自建零售平台,开展网络零售、网上订货和洽谈签约等业务。支持专业化网络销售企业承接传统企业电子商务业务,培育一批网络销售领域的总代理、总经销。
(十三)支持电子商务进市场(街区)。鼓励专业市场、商业特色街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电子商务,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培育发展网络交易市场,促进线上、线下市场融合发展。加强网络品牌培育,创建培育网络原创品牌、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打造精品网商。支持发展境外网络销售,加大跨境电子商务市场拓展力度。
(十四)积极推进电子商务进社区。加强社区门户网站建设和更新,依托网站、数字电视、96345便民服务热线、市民卡等终端和载体,为社区居民提供身份识别、小额支付、购物消费、便民呼叫等服务。鼓励各类物流中心、企业通过社区服务平台实现在线交易、实时配送。鼓励社区居民利用电子商务服务平台获取信息、服务和发布信息、在线消费。
(十五)鼓励电子商务进农村。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利用信息手段拓展农村市场流通渠道;支持农业企业及农民通过电子商务销售农产品;开展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建立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区,逐步推进电子商务服务网络向农产品批发市场、中介组织及经营农户延伸。逐步建立覆盖主要农产品网上流通渠道监测数据收集体系,鼓励发展适合农产品特点的农村现代物流配送体系。
五、完善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环境
(十六)完善产业扶持政策,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根据我市十大产业发展战略目标,加大电子商务企业扶持力度。结合财政政策、金融投融资、税收、物流和企业信用等发展环境因素,制定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和综合治理各项政策。具体政策由相关部门研究后尽快出台。
(十七)创造优越的人才环境,增强电子商务发展动力。支持建立“杭州电子商务研究院”等相关机构,开展电子商务、物流等方面的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网商大学,加快电子商务专业建设,健全面向多层次需求的职业培训;支持有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合作建立教育实践和培训基地,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开展职工培训,提高职工培训费用计入企业成本的比例,鼓励和动员社会力量开展面向农民和下岗工人的电子商务知识培训;建立聚集国内外人才的电子商务人才资源库,积极引进高端复合型电子商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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