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全力打造金融服务业集聚区 提升金融服务业竞争力
- 杭州写字楼网
- 2013/12/4 14:39:21
“到2016年,新增金融机构25家,核心业务规模达到200亿元;购买土地建金融总部楼宇,最高可获400万元补贴;凡是企业想上市,从与券商等机构签订改制协议,并完成股份制改造起,就给予资金扶持……”
在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过程中,拱墅区擎起深化改革的大旗。该区从打造金融服务业集聚区入手,相继出台《2013-2016拱墅区金融服务业发展规划》、《促进金融服务业集聚区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和《加快推进企业对接资本市场的实施意见》,提升金融服务业竞争力。
到2016年,拱墅区要形成“两区一中心”,即非银行金融机构集聚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示范区和主城区特色金融创新中心,重点引进股权投资、风险投资、金融中介、信托、基金、证券、保险、担保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加快建设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综合性金融创新服务园区;开展全省民间融资管理创新试点。
未来几年,拱墅区将依托城市综合体和区内特色楼宇资源,构建以大运河中央商务区为核心、三个金融新兴区为支撑的金融集聚区主体框架。其中,大运河中央商务区将引进外资金融机构区域总部和中小金融机构总部,三个金融新兴区分别为申花金融中介服务集聚区、北部软件园私募基金集聚区和湖墅南路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示范区。
建金融服务业集聚区,拱墅将侧重点放在招引私募基金以及金融中介机构。在该区的《促进金融服务业集聚区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中,有详细的扶持政策。如租用该区金融服务业集聚区内楼宇作为办公用房,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前3年内,最高可获120万元的租金补贴。如果购买自用办公用房或购买土地自建金融总部楼宇,最高可获4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金融中介服务企业入驻拱墅的,根据其税收贡献,在引进第一年最高可获100%补助。对于新设立的注册资金和受托管股权资金超亿元的私募基金管理企业,自获利年度起,按其企业所得税形成地方财政贡献的50%予以奖励,不超过5年。
企业上市融资是转型升级的捷径。该区规定,对在国内上市的企业,给予总额150万元的奖励;对在境外上市的企业,给予总额100万元的奖励,而且从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起就开始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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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拱墅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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