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被拆除 无以为继逾百广告商喊冤
- 杭州写字楼网
- 2006/11/3 9:21:35
“就这样拆下去,我们广告公司拆一家就会死一家!”在《深圳市户外广告设置指引》于一个多月前发布施行后,深圳全市的户外广告牌将面临整改或拆除的命运。为此,昨日(1日)上午9时许,百余家户外广告公司的负责人来到深圳市委信访办反映情况。
户外广告被拆起争执
今年10月中下旬,深圳市特区内的数百家户外广告公司陆续都接到了各区城管局发出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通知书上以“审批已过期”或“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等理由,要求广告公司限期提供有效审批手续,或自行拆除。
前日上午,位于罗湖区滨河路鹿丹村附近路段的一个大型户外广告被城管部门拆除,拆除现场,广告公司与城管部门发生争执,但广告牌最终仍被拆除。意识到危机来临的百余家户外广告公司便于昨日上午9时,前往福田区同心路的深圳市委信访办上访,向信访办表达了自己愿望和要求。
在信访办,一广告公司老板告诉记者,户外广告以前是由四家(工商、城管、规划、国土)联审,并进行年审。由于手续复杂,以及对户外楼顶广告的审批存在不同意见,从2004年7月开始,户外广告便停止了审批,导致当年拥有合法手续的户外广告如今全都“过期”,也意味着几乎所有的户外广告全都属于不合法。
广告商:要求修改相关规定
经过两年的审批停顿,今年9月,深圳市出台了新的《深圳市户外广告设置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中规定,不得在建筑物上设置广告,且所有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4米)主体墙面都将不得设置户外广告。根据这一规定,深圳市所有的楼顶广告和大部分墙体户外广告都要被拆除,深圳市数百家户外广告公司将无以为继。
就此,户外广告公司向信访办提出,要求对深圳市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2006]141号文件)和深圳市规划局“关于发布《深圳市户外广告设置指引》的通知”(深规[2006]344号)进行公开听证,并对《指引》做出科学、合理的修订。
城管:将向上反映尽快答复
信访办工作人员在听取了广告公司代表的汇报后,安排广告公司代表分别与深圳市规划局和城管局进行对话。
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引》的制定不是由规划局单独完成的,也不可能马上对此进行暂停,不过广告公司代表可搜集各公司对《指引》的意见和建议,规划局会积极做好对《指引》的专项工作,并向上级单位进行反映。
而市城管局负责人也表示,对于广告公司希望整治拆除户外广告要给一定缓冲期并进行补偿的问题,城管局第一时间向上级进行了汇报,并对此进行研究,将尽快给广告公司一个详细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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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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