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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我国广告业务发展态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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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6/8/31 17:45:58
导读:把握我国广告业务发展态势                ——在长春第九届广告博览会广告论坛的演讲   广告界的朋友们、同志们,大家好。大家知道,去年年底。我国履行向世贸组织的第二步承诺,全面开放广告市场,外资可以在中国开办独资广告公司。如果从80年代初中国广告业恢复和发展算起,这一政策的实施,标志着为期20多年,对于中国本土广告业的“保护期”的结束。这一政
    二是广告发布媒体的公信力有大幅度提高。一段时间以来,由于部分新闻媒体经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严重影响了新闻媒体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进而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以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为代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基本消除了广大消费者深恶痛绝的虚假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广告。媒体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有了大幅度提高。

    三是形成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良好社会氛围。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下发后,各部门立即行动,召开部门联席会议部署协调整治工作,分别召开广告主、广告公司、广告发布媒体动员会,在新闻媒体发布整治工作的通告并及时曝光典型虚假违法广告,由此在全社会营造了良好的专项整治舆论氛围。

    四是广告监管长效机制初具雏形。综合治理是彻底消除虚假违法广告的有效方式。在整治期间,十一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建立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为创新综合治理虚假违法广告的新模式进行了积极探索。近一年的整治实践证明,联席会议制度是对广告市场进行综合治理的有效形式,它为保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成效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该制度的顺利运行,也标志着我国以联席会议制度为核心的广告监管长效机制已初具雏形。2005年全国工商执法系统共查处违法医疗广告案件67676件,其中严重违法案件16483件。全国工商系统共监测广告500余万条次,日常抽查检查广告130余万条次,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近5万条次,发布违法广告警示公告近2400件。此次的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之所以能够取得预期成效和阶段性成果,主要原因是:

    第一、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此次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为整治工作指明了方向。此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是广告监管史上第一次以国务院名义,在全国部署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对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第二、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按照国务院的统一要求,认真部署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狠抓落实,是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的前提。在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和十一部门的整治工作方案下发以后,各省区市的党委政府对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非常重视,对如何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指示,狠抓落实。

    第三、各部门尽职尽责,依法履行职能,是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的保障。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把新闻媒体的广告宣传导向作为媒体导向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新闻媒体广告导向的管理。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积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加大督查力度,保证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检查。依法查处了一批有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的医疗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严把准入关,做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监督工作。监察机关和纠风机构积极参加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将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列为纪检监察的重要工作内容和行风评议的内容,加强了对新闻媒体广告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特别是加强了新闻媒体有关责任人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

    第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履行牵头职责。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

    第五、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为整治工作提供了强大的舆论支持。广大消费者监督虚假违法广告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及时向工商等部门投诉虚假违法广告,新闻媒体加大了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曝光力度,特别是对一些典型的虚假违法广告进行深度报道,对虚假违法广告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在全社会营造出良好的广告专项整治舆论氛围。

    (二)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整治工作不平衡的问题。这种不平衡主要体现在,各地区整治工作的力度、进展不平衡。地方各职能部门发挥作用的程度不平衡;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同地市级以下媒体守法情况不平衡。这种不平衡现象的存在,导致地区之间,广告活动主体之间违法现象的攀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治工作的整体成效。

    二是部分广告主,广告公司违法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其特点是违法广告的行业比较集中,违法广告发布的区域比较广,违法广告主的反复性、游击性比较强,代理违法广告的广告公司主要是中小广告公司,发布的媒体主要集中在非主流媒体和广播电视的非黄金时段。特别是一些中小医疗机构和药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为追逐高额利润,虽然屡次被处罚,仍然发布虚假违法广告。

    三是现行法律法规处罚力度不足,难以有效震慑违法行为。

    (三)下一步整治需要抓实的工作

    1、认真落实温家宝总理、吴仪副总理关于加强医疗广告管理的重要批示,在前一阶段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分品种、分季度、分阶段开展专项整治。

    2、进一步落实部门联席会议等各项制度,完善防范虚假违法广告的长效机制。要继续发挥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制定工作制度,完善办事程序,积极协调各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协作,真正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综合治理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落实、完善各项广告监管制度,特别是新闻媒体单位领导责任追究制、违法广告联合公告制、广告活动主体评选评优违法广告一票否决制等制度。工商部门重点落实完善广告监测制度、执法办案协调制度、广告信用制度、广告审查员“一票否决制”,违法广告活动主体退出机制等制度。要从集中性、阶段性的专项整治逐步转变到规范化,制度化的监管,实现对广告市场的标本兼治长效治理。

    3、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各级宣传部门要重点抓新闻媒体广告的导向管理,把通报虚假违法广告情况制度化、规范化。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行业管理,重点是会同工商部门规范专题咨询类节目的管理,对播出虚假违法广告问题突出的播出机构及有关责任人加大处理力度。新闻出版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报刊出版单位的行业管理。重点是会同工商部门规范专题咨询类栏目的管理,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问题突出的报刊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加大处理力度。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行医资格和医疗行为的管理,一是加强医疗广告的技术审查出证工作。二是对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要责令其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查工作,重点是加强药品等生产经营企业的管理,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问题突出的生产经营企业,要责令其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相关生产经营许可证和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公安机关要重点加大对利用广告从事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电信管理机构要加强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声讯服务、短信息等电信信息服务经营者的行业管理。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问题严重的,配合工商等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相应的许可资格。监察机关和纠风机构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媒体的监察力度。

    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继续强化执法力度。一是强化对广告主的监管从源头上治理虚假违法广告。把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广告主作为打击重点。对屡次发布违法广告的广告主要依法停止其广告发布。根据具体违法情节,采取警示、加大日常巡查力度、降低信誉等级、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等措施。积极协调药品、卫生等部门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服务机构加强行业资质监管。从源头上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二是强化对广告公司的监管,规范广告经营行为。督促广告公司建立和落实广告管理制度,履行法律义务,规范操作,自觉拒绝设计制作和代理虚假违法广告。对设计制作代理虚假违法广告,甚至为谋取经济利益,帮助广告主弄虚作假的,要严厉惩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核销其广告经营范围。对不具备资质条件,扰乱广告经营秩序的广告公司,要清除出广告市场。三是加强对广告媒介单位的监管,构筑虚假违法广告的防范体系。会同宣传、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进一步落实广告媒介单位发布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对发布违法广告的责任人要一查到底。对虚假违法广告问题严重的广告媒介单位,要依法停止或限制其广告发布资格,或责令其停业整顿。加强对广告审查员的法规培训和日常管理,督促媒体落实广告审查员制度,提高媒体的审查把关意识和作用。倡导媒介单位加强自律,向社会公布诚信宣言,自觉抵制虚假违法广告。

    5、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工商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单位的职责,组织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对重点地区、重点媒体、重点企业进行有针对性地指导和督查。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由各部门分头落实。并跟踪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要加强对各省市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考核评价工作,督促各地切实履行职能。

    6、把打击非法与表彰诚信有机结合起来,营造良好执法氛围。一是加强公益广告工作,推动广告诚信建设,继续开展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诚实守信”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为主题的公益广告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公益广告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弘扬正气,诚实信用、倡导文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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