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叫停境外个人购买写字楼等商业物业
- 杭州写字楼网
- 2012/3/8 13:53:12
近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下发通知,对境外个人在广州置业行为进行规范,叫停境外个人在广州购买写字楼、商铺等任何商用物业。不过,市国土房管局强调该政策仅是重申和强调此前的各项调控政策,而未有任何政策上的调整,网上流传“广州楼市调控升级”的说法不准确。
“限外令”已全面收紧
昨日,记者来到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发现现场已贴出了市国土房管局在3月1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通知,其第四条中明文指出“严
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建房2010(186号))》,以及《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6)171号)的规定,境外个人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不能购买商业、办公房等非住宅房屋,在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物业。”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该通知是7日才下发执行的,前天境外个人买商铺的还是能递件的。
记者随后又拨通了白云、荔湾和天河等各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的咨询电话,工作人员都表示:“早上刚开了个会,通知刚刚发下来,就是从今天开始,境外个人都不能在广州购买所有非住宅的物业。”
市国土房管局:调控升级说法不准确
昨日,就有网络媒体报道“广州调控升级,外籍人士及港澳台同胞禁购非居住物业”,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表示:“经向我局相关职能部门核实,上述消息并不准确。”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表示,近日该局在局内下发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穗国房字〔2012〕188号,下称《通知》)。《通知》从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规范二手房交易市场、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强调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同时,《通知》也一并再次重申了严格执行中央各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工作要求。
关于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商品房的问题,《通知》引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建房〔2010〕186号)和《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6〕171号)的规定。2011年2月24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1〕3号),在关于严格执行国家住房限购措施中就已明确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商品房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市国土房管局还表示,该《通知》仅再次强调了对上述规定的贯彻执行,未有任何政策上的调整。《通知》下发的目的主要是为切实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逐步实现市场监管的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是对局内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不是规范性文件。
业内人士:将为商用物业热降温
越秀城建兴业地产(工商铺)营运总监朱辉表示,广州“限外令”从严,其实是想为去年以来高烧的炒铺热降降温。据朱辉介绍,广州毗邻港澳,向来都是港澳人士的投资热地。从去年开始境外人士如果没有在广州的居住证明是不能再投资住宅了,写字楼投资后来也被限制了,所以商铺投资特别受欢迎,尤其是二手商铺成交很活跃。境外人士在广州投资的商用物业,约占市场总成交金额的两三成。
据新快报记者了解,去年以来,在限购令的刺激下,广州商铺市场大热,特别是一些主题商场,更吸引了大把投资客,其间不乏港澳客等境外人士。好多个去年热销的商铺项目,都曾传出香港客狂买多套、甚至十几套,华侨一家群购20多套商铺等类似的消息;市场出现的许多面积达几千平方米以上的大桩交易,买家也大多是境外人士。在高端公寓市场,境外客更是一大投资主力。朱辉指出,“正是看到了商业市场开始过热,政府希望通过从严限外,一定程度打压一下商用物业,让市场降降温。”
也有业界人士指出,除了商铺和写字楼市场外,目前广州不少商用公寓项目上市,特别是一些高端商用公寓,其目标客户大多是港澳客或外籍华人,全面“限外”,可能对该市场会造成一定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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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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