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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创意企业影视作品票房奖励

  • 杭州写字楼网
  • 2016/1/6 9:39:37
导读:我区企业出品的电影(必须为第一出品方)在全国院线放映,票房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奖励50万元;票房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奖励100万元;票房达到1亿元以上的,奖励150万元。

填报单位:滨江区文创办                政策编号:

政策简称

文化创意企业影视作品票房奖励

政策内容

我区企业出品的电影(必须为第一出品方)在全国院线放映,票房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奖励50万元;票房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奖励100万元;票房达到1亿元以上的,奖励150万元。

申报条件

我区注册并经区文创办备案的从事动漫游戏、设计服务、现代传媒、文化会展业等的文化创意企业。

受理人

部门

杭州高新区(滨江)文化创意产业办公室

地址

滨江区政府5楼1526室

电话

87859499

联系人

王志红

网址

 

申报材料

1.杭州高新区(滨江)文化创意产业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文创企业认定备案发文;

5.申报年度的公司年度审计报告(若审计报告尚未完成,需提供上一年度的年度审计报告和本年度近期会计报表);

6.票房数据证明文件;

7.作品知识版权确认文书。

申报时间

次年年初

关键词:高新创业政策,文化创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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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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