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平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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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6 10:09:08
导读:对于年成交额超过1亿美元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每招引1家年进出口额在100万美元以上的外贸企业在平台上开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给予不超过2万元的扶持。给予每家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扶持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填报单位:区商务局 政策编号:杭高新〔2015〕87号
政策简称 |
鼓励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平台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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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
对于年成交额超过1亿美元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每招引1家年进出口额在100万美元以上的外贸企业在平台上开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给予不超过2万元的扶持。给予每家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扶持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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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
为外贸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服务的各类跨境电子商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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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 |
部门 |
杭州高新区(滨江)商务局 |
地址 |
杭州市滨江区政府七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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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87702014 87702436 87703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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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包苞 赵立静 郭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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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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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由区商务局根据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名单拟定补贴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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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
年终统一兑现 |
关键词:高新跨境电子商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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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8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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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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