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平台成交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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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6 10:10:17
导读:对于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扶持
填报单位:区商务局 政策编号:杭高新〔2015〕87号
政策简称 |
鼓励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平台成交额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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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
对于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扶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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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
1、年成交额超过1亿美元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跨境电子商务成交额年增幅超过1000万美元。 2、年增幅超过5000万美元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 3、年增幅超过1亿美元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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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理 人 |
部门 |
杭州高新区(滨江)商务局 |
地址 |
杭州市滨江区政府七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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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87702014 87702436 87703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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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包苞 赵立静 郭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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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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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商务局根据当年度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名单及出口额分档拟定补贴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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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
年终统一兑现 |
关键词:高新跨境电子商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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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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