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监管趋向“鸟笼经济”
- 杭州写字楼网
- 2010/7/5 14:11:12
最近,互联网各领域的管理办法相继颁布,业内普遍认为,中国互联网的监管政策正呈收紧态势。一位长期关注互联网政策的行业专家告诉记者,“接二连三的法规颁布并非偶然,就在去年,国家提出加强对互联网的监管力度,包括中科院、社科院以及电信研究院在内的很多国家级研究机构纷纷投入到互联网法规制定的前期调研中,如今正是收获成果的时候,而以后互联网的管控将越来越严格。”
“这种趋势并不只是在中国,很多国家都在加强对互联网的监管力度,因为他们已经意识到,有边界才有自由,互联网发展需要从‘人治’走向‘法制’,由此摆脱原始无序的行业发展乱象。”德国电信资深分析师谭炎明告诉记者。
立规比审查更具实际意义
“更重要的是,来自海外的监管经验表明,尽快明确游戏规则比无休止的审查更具意义,例如今年以来中国陆续公布了电子商务、网络游戏以及电子地图等众多领域的行业法规,其本质为中国互联网监管体系正走向成熟。”谭炎明如是说。
他还表示,在一些互联网发展相对成熟的国家,配备详尽的政策法规已是集中表现,“普遍共识认为,重复性的审查和过滤只能治标,企业和个人在利益驱动下会持续就范;而制定明确的法律规范则可以使互联网上下游产业根据游戏规则摸索出生存之道,同时也可以杜绝因法律缺失而造成的有关部门的行业主观臆断。”
不过,所谓的游戏规则与政策性法律框架有所不同,它需要涵盖互联网各领域进入、退出及运营的具体条件,让产业个体能够有所依据,也就是说,不管你是私企还是国营,行业法规将营造一个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
从这个意义上讲,与其说监管政策限制了互联网边界,不如说是互联网各产业群体可以在一个可管可控的领域提倡创新、挖掘市场,“鸟笼经济”(即指有限制的开放)在互联网这一特定环境中找到了适宜的土壤。
事实也是如此,包括韩国、朝鲜、澳大利亚及德国在内的众多国家都在“默默”坚守这一准则,就连一向崇尚“互联网自由”的美国也开始完善其互联网监管体制——据华尔街日报最新报道称,近日FCC(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将推翻自己在2002年所做出的有关解除对互联网监管的决定,并通过投票使自己重获对网络供应商的监管权力。
手段从“二选一”进入多元化
长久以来,一些极端主义者总喜欢将互联网的“发展”与“管制”置于对立面——他们认为互联网不是“开放”就是“封闭”,但事实上,各国在实施具有“本国特色”的互联网监管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多元化手段。
比如被誉为“实名制执行最彻底”的韩国,自2002年开始推行实名制,目前韩国所有网站的留言板、电子邮箱、论坛、博客乃至视频都已实现了实名制,由此带来的良性效应自然无须多言。同时,韩国监管部门还将手机号码和个人信用与网络实名相关联,以进一步保障互联网监管政策的顺利实施。
工信部电信研究院高级咨询师李耀华告诉记者,“正如今年6月我国发布的互联网白皮书中所言,互联网具备独特的‘社会属性’,在完成经济效益的同时,需要首先考虑传播性和社会效应,其政策监管则属于牵一发而动全身,背后要靠完善的社会信用体制和强烈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予以保障,单纯的网络监管手段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与之相比,英国的互联网政策则更为“主动”——行业自律和监督成为了主要手段。有关资料显示,该国家互联网监管部门IWF联合有关部门共同签署的《R3安全网络协议》就体现了这一原则。其中的R3是指分级、检举和责任三种方式,主要通过设立举报热线、建立非法内容名单和选择性分级查看来实施互联网监管,当然这其中少不了本国网民的自律意识和舆论监督。调查数据显示,采取分级式的内容自律手段确实起了作用,今天,在英国所能看到的涉及网络儿童色情内容的源头99%都来自国外,只有1%出自英国本土,然而后者比例在1997年曾是18%。
收紧政策的不单是中国
尽管这种不断收紧的监管态势会招致一些“唱衰”声音,甚至被扣以“扼杀创新”、“摒弃草根”的帽子,但我们必须看到,经过了数十年的坎坷发展,今天的互联网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媒体作用以及其独特的社会属性已不可小视,出台与之配套的法律法规已是势在必得。
来自希腊警方的统计数据显示,网络犯罪案件发生的平均概率为3起/天,犯案种类也从起初的诈骗、诽谤逐渐发展至贩毒、走私等;在韩国,每年都会发生大量明星隐私通过网络渠道被散播和曝光的案件;而在以色列,当地官方网站需要专门安排2~3名编辑,24小时昼夜监看网站留言和跟帖,并随时删除网络涌现出的有关暴力、色情等不良网络信息。
就在今年4月,澳大利亚更是出人意料地宣布将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互联网过滤计划”,并强制要求当地电信服务商屏蔽掉那些“拒绝被分级的网络内容”,尽管这一举措遭到了以谷歌为首的众多互联网企业的反对。
但是,澳大利亚通讯部长康罗伊的话似乎更加坚决,“测试结果显示,互联网服务供应商过滤被列入黑名单网站的准确度高达100%,且网络速度不会受影响,澳大利亚政府的这项计划意在过滤诸如暴力、色情等那些绝对有问题的网络内容。”
同时他还透露,目前已经有15个西方国家在分步骤地过滤互联网不良信息,意大利和德国甚至已经在国会通过了所需的法律。
- 返回顶部
- 责编:8037
- 浏览:
- 来源:通信世界周刊
相关阅读:
- ·“互联网+监管”方案助力数字中国建设(05/09)
- ·网上购物监管线上线下政企合作 营造诚(11/30)
- ·工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的意见(11/10)
- ·浙江构建网络监管新格局(08/20)
- ·我国2292万用户感染移动互联网恶意程序(05/28)
- ·2014年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年度报告(05/07)
- ·10月10日起 遭遇网络诽谤可直接起诉网(10/10)
- ·上海加强网络交易信息监管(09/10)
- ·央行回应:网络支付限额多少将听取用户(03/25)
- ·苹果网上商店淘宝网亚马逊等被纳入监管(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