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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民间借贷亟待阳光化(2)

  • 杭州写字楼网
  • 2011/9/2 18:19:03
导读:    网络P2P借贷     网络借贷的始作俑者是拍拍贷,这种P2P(Peer to Peer/Person to Person,即个人对个人)网络借贷平台,其运营模式类似于淘宝网,网络作为信息发布及交易平台,贷款人在平台上发布贷款信息进行招

    遇到的问题

    目前,网络借贷和小额贷款公司都遭遇到发展瓶颈,有可能对民间借贷阳光化形成新的阻碍。
    最大的问题是身份认定,以及由此导致的监管缺失。网络借贷平台的实质是中介服务机构,注册性质属于一般互联网公司,但经营项目特殊。如果不纳入金融监管体系,在中介审查不严、贷款人身份信息不真实或者缺乏还款能力的情况下,一旦发生大面积违约,会形成较大的金融风险。
    同样地,小额贷款公司目前也只属于一般工商企业,虽由各地金融办牵头,但管辖权归属工商,银监会并未参与。不仅如此,小额贷款公司的一般工商企业性质,导致它们在税收政策方面不能享受和正规金融机构一样的优惠税率,盈利空间较小。
    《2010年度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运行及监管报告》显示,全省小额贷款公司退税后综合税率为16.45%,总体水平高于其他金融机构,已经对其盈利能力产生重要影响。
    此外,制约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因素还包括门槛过高、只存不贷、盈利模式单一等。浙江海之星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巍算过一笔账,以目前小额贷款公司平均贷款利率18%计算,扣除3%的呆坏账拨备率,以及2%的运营成本,小额贷款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只有13%,如果再扣除小额贷款公司向商业银行融资的成本,实际净资产收益率可能只有个位数。这一指标不仅低于上市银行25%的保守估计,也低于大多数上市公司的水平。
    这些发展瓶颈已经产生了效应,就在昨天,拥有10万粉丝、自称“中国最严谨互借平台”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哈哈贷正式关闭。而根据浙江省工商局的统计,2009年全省共有105家小额贷款公司成立,2010年新成立的小贷公司锐减至29家。即使从134家的总数来看,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远低于内蒙古、辽宁、江苏、山西等省份,仅比福建、四川、广东略多,说明民间资金进入这一领域的积极性正在减弱。

    民间借贷如何阳光化

    一些业内人士及金融专家对以网络借贷和小额贷款公司为代表的民间借贷阳光化提出了建议。
    拍拍贷创始人之一胡宏辉称,拍拍贷正在争取央行支持,将交易数据和交易记录纳入央行监管系统,使监管部门能及时掌握资金流向以及征信记录。在获得金融牌照之前,拍拍贷也愿意牵头成立行业自律组织,建立风险池,应对可能产生的违约风险。
    宜信杭州分部负责人耿少辉表示,希望尽快出台《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具体实施细则,对于宜信这一类金融中介机构,可采取类似于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方式进行监管。
    京衡律师集团吴品磊律师认为,针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难题,政府可对一些经营状况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进行试点,适度放宽融资比例,并逐步放开对小额贷款公司利率的限制,进一步打通其向商业银行融资的渠道,同时适当给予税收优惠。此外还可建立社会评级制度,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综合评级,以促进该行业的优胜劣汰。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王祖强教授则希望有更多途径来实现民间借贷阳光化,除了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金融机构身份、结束多头管理局面以外,还应该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向村镇银行、社区银行发展,最终形成以商业银行为主,农信社、专业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社区银行为辅的多层次金融格局。同时要真正实现利率市场化,促使地下资金转入地上,进而满足各类型企业和个人的融资需求。
    人行温州中心支行发布的《温州民间借贷市场》指出,应尽快制定民间融资法。为民间借贷活动做出必要的法律规范,明确不同民间借贷行为的合法性,保护民间借贷的权益和规避风险,引导其更好地发挥融资作用;引导规范民间借贷活动,包括资金投向上引导,利率水平上引导,允许机制上引导等;加快构建以民间借贷资本为主体的风投体系,将风险投资本身视为一种产业来大力扶持;目前正规金融和民间金融的“双轨”结构不利于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应放宽金融管制,推进现行金融结构的逐步并轨。具体包括设立各种地方性小法人金融机构特别是社区银行、贷款公司等。制定金融机构破产法,建立市场推出机制和存款保险制度,加快推进银行利率市场化改革。

关键词:民间借贷,企业融资,网络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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