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经济适用住房或廉租住房本月试点
● 申请人具有杭州市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且在1970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 已婚(不含离异、丧偶)且为无房户;
● 2008年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4462.4元;
● 未申请过经济适用住房或廉租住房
为解决不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又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夹心层”群众住房困难,今天起,杭州市房管局开始受理“经济租赁住房”试点申请。这批试点经济租赁住房有52套,目前已经在进行装修。
根据规定,试点受理对象为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条件但暂无力购买的群体。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具有杭州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且在1970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2.已婚(不含离异、丧偶)且为无房户;3.2008年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杭州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2008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14462.4元);4.申请家庭未申请过经济适用住房或廉租住房。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申请公示登记,经过公示、审核,杭州市房改办将于12月18日通过电脑摇号选出与试点房源数量相同的申请家庭,参加公开选房。
“这次开展试点,可以全面检验经济租赁住房申请审批、配租管理的各项工作流程,为今后规模化经济租赁住房配租积累经验。”杭州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计划,杭州市5年内将规划建设250万平方米经济租赁住房,解决5万户“夹心层”家庭的住房困难。
文章关键字:经济适用房 廉租住房
来源: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作者: 编辑:8002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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