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的真相(4)
- 杭州写字楼网
- 2006/10/11 8:53:11
为什么自说自话、自吹自擂的广告能长盛不衰呢?因为它是广告一开始就具有了的形式,也是最先被人们所认可的形式。因为广告最直接的表达就是这种王婆卖瓜、用人来作推荐的形式,所以,人们认为这就是广告,广告就应该是这样,要推销东西给我就应该这样嘛!
所以,脑白金中的各种人们喜闻乐见的人物类型,以及忠厚老实的“阿炮”先生成为了伟大的推销员!这给我们一个很好的启示:是不是非要有创意的广告才是好广告呢?我的答案是否定的。
基于上述的认识来看,越有创意就越有个性,越有个性就越不能长久!虽然靠奇妙的意象让人一时记得住,进入人的印象,但是缺乏普遍的适应性和说服力,进入不了人的心,从而不能持久。
这两个广告案例还说明了一个问题,广告漂亮不漂亮没有关系。重要的是,广告有没有体现了产品后面的实力。这个实力可以通过高频率的广告达到,当然高频率广告后面的潜台词是:我有钱,所以我广告。
后来,那些试图以卓越创意取代阿炮先生的广告公司总结出了一个道理,那就是:“这就像魔术一样,你越是用反复的广告激怒人们,人们越是要买你的产品。”
所以,我经常对广告人说一句话:“有钱的广告,就是好广告。”因为你的广告频率高,所以看得出你有钱,你有钱,所以你有实力,我可以信任你——这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逻辑!
·花钱是一个企业最大的BI
有一次接触昆明一个大型商业中心的推广策划案,操盘者谨小慎微按部就班。禁不住对助手感叹:“操作一个大项目必须匹配大气魄者来操盘,否则难于成功。有时候,花钱就是一个企业最大的BI(行为识别系统),只有敢花钱,才能取得人们最大限度的认同,山朝水朝不如人来朝,有了人潮就有钱潮。大项目玩不得精打细算,越精越损!”
在广东省广的时候,我工作的四局里立有一块“第五季”饮料的牌子。我经常看到一些来串门的广告人和客户发出这样的惊叹:“哇!第五季原来是你们做的,这个广告太好了!”
我操!没脑子,你也不想想,你为什么说第五季的广告好,不就是在电视里狂轰滥炸,满世界满大街抛头露面吗!混了个脸熟,就成好广告啦!广告频次高,熟悉度高,就是好广告?这跟某某女人告某某明星性骚扰争取媒体烘炒,便于出名,有什么区别?
实话跟你说,有钱的广告,就是好广告!
据我所知,策划第五季广告的省广的广告老手们想了不下100个创意,偏偏客户就挑上了最没劲的一个,而且据说用手张开五指来代表第五季,还是一个摄影师想出来的。
找了个大半个中国人都不认识的,长相让人不快的日本女人来当形象代言人,加上几个所谓动感时尚的镜头,这种七拼八凑的广告也是好广告?
NO!这是“富广告”。不信,随便到大街上抓一个人来,让他当导演拍一部广告片,然后花三千万在中央电视台狂播几个月,再在大街小巷做好店头广告,最后你再随便在大街上抓一个人来问,他肯定会告诉你这个广告真好。
所以,花钱是一个企业最大的BI!
但是如果资金能力不足的企业怎么办呢?有一个故事可以对大家有启发:
一位老板做生意不顺,赔了大钱,仅余10多万元。打听到云南一著名旅游胜地成立招商引资部门,引资开发景区土地。只要拿到土地就有希望东山再起,但是谁会理睬一个只有10多万的老板呢!
老板想了一个晚上想出了一招,第二天,花数万元租了一辆凯迪拉克加长型开到了景区,谈判果然进展顺利!老板拿到了地,并开着凯迪拉克在城里招摇了一个星期,接下来他通过一系列资本和规则运作,盘活了地块,成为景区标志性的项目,成功翻身!
这个故事给我一个很好的启示:我们无法永远在所有人面前装富人,但却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在所有人面前装富人。
如果广告在最需要的两三个月时间内,在一定区域进行超密集发布,其效果一定是攻无不克!
会花钱,才是最大的创意!
广告频率才是最伟大的广告创意!
世界上规模最大、最成功的企业都是最大的广告主!
刚好,最近听被媒体称为“中国户外广告第一人”的李践先生谈起户外媒体经营之道。他讲了一个核心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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