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3)
- 杭州写字楼网
- 2005/11/7 17:19:08
导读: 前 言
杭州市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应遵循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市容貌标准》外,还必须遵循《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本技术规范是为杭州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提供设计、制作、安装、维护保养、安全检测和管理的依据,使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做到规范、有序和
6.3 户外广告设施构件焊接
户外广告设施构件焊接应符合以下规定:
a) 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
b) 施工单位对其首次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后热处理等,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并应根据评定报告确定焊接工艺。
c) 焊条、焊丝、焊剂等焊接材料与母材的匹配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JGJ 81的规定。焊条、焊剂、药芯焊丝等在使用前,应按其产品说明书及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进行烘焙和存放。
d) 焊接时应保证焊接环境具有良好的条件,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纸和技术文件进行。
6.4 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防腐
6.4.1 钢结构户外广告设施构件制作完成后必须进行防腐处理,宜选用热浸镀锌法和油漆防腐。
6.4.2 镀敷材料以及涂料均应附有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质量证明书,防腐涂料的型号、名称、颜色及有效期应与其质量证明文件相符。开启后,不应存在结皮、结块、凝胶等现象。
6.4.3 钢结构除锈质量分为三级,其质量标准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除锈质量等级
等级 除锈方法 质量标准
1 喷钢矿砂或石英砂除锈 钢材表面露出金属色泽
2 喷砂抛丸和酸洗 钢材表面露出金属色泽
3 一般工具清除(钢铲﹑钢刷) 钢材表面存留少量轧制表皮
注:1、2级用于出厂检验,3级用于补涂时除锈处理。
6.4.4 结构件的热浸镀锌等表面处理,应光滑,在连接处不允许有毛刺﹑满瘤和多余结块,并不得有过酸洗或露铁等缺陷并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纸和技术文件进行。
7 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规定
7.1 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应由具备建筑、安装施工资质的企业按图进行施工,并要求有施工监理。
7.2 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安装时必须确保结构的稳定性和不产生永久变形。墙面和屋顶广告设施安装必须注意安全。
7.3 安装前应核对进场的构件,查验质量证明书和设计文件。
7.4 户外广告设施安装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a) 设计文件齐备,且已审查通过;
b) 基础(支座)已验收合格;
c) 构件齐全,质量合格,并有产品质量保证书;
d)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已经批准;
e) 辅助材料、劳动组织配备齐全;
f) 机具设备经检验性能良好;
g) 施工场地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h) 水、电、道路能满足并能保证连续施工。
7.5 当构件必须在工地进行制孔、组装、焊接时,其质量要求应符合《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 148:2003中的有关要求。安装时螺孔不应采用气割扩孔。
7.6 构件安装和校正时,如检测空间的间距和跨度超过10m,应采用夹具和拉力器配合钢卷尺使用,其拉力值应根据温差换算标定读数。
7.7 构件安装前,应按以下规定进行基础(支座)验收:
a) 必须取得基础(支座)验收的合格资料。落地广告设施的柱脚跨距、水平标高,墙面广告设施的支座间距、位置和尺寸,屋顶广告设施的支座、对角线尺寸、水平标高等均需验收;
b) 基础和支座验收时,应由建设单位会同土建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质检单位和安装施工单位联合进行。联合验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c) 验收时,土建施工单位应交验下列技术文件;
i 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通知和材料代用证明);
ii 材料质量报告、证明书或材料复检报告;
iii 隐蔽过程记录;
iv 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v 基础(支座)混凝土浇注施工记录;
vi 土建基础(支座)复测记录;
vii 防雷与接地装置检测验收报告。
d) 基础(支座)和地锚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基础(支座)和地锚的允许偏差
项 次 项 目 允 许 偏 差
1 支承面(混凝土墩柱) 标高±2.0mm水平度±1/1000
2 支承表面(法兰盘端面) 标高±1.5mm水平度±1/500且不大于3mm
3 地锚位置扭转偏差 ±1.00mm
4 地锚法兰对角线偏差 L/1500,且<10mmL —— 对角线间距
5 地锚相邻柱脚间距偏差 b/1500,且<10mmb —— 柱脚间距
6 地锚伸出法兰长度 ±10mm
7 地锚的螺纹长度 Lw±10mmLw —— 设计螺纹长度
e) 露出基础(支座)顶面的螺栓在钢结构安装前应涂防腐材料,并妥善保护,防止螺栓锈蚀损伤;
f) 验收时应检查基础施工中混凝土强度试验记录、基础轴线定位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基础验收资料;
g) 柱脚底板(法兰)与基础间的空隙,在主要负荷加载前应以细石混凝土浇捣密实。
7.8 构件安装前,运输和堆存应符合以下规定:
a) 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构件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均不得损坏,并应防止搬动中构件发生变形;
b) 在工地堆放构件时应置于枕木上。当发现构件变形时,应予以矫正,并重新检验;
c) 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运送到安装地点的顺序应符合安装程序,并配套供应;
d) 大型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构件的堆存应考虑扩大拼装和安装程序的要求,复杂的钢结构构件堆放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场地布置图就位。 7.9 户外广告设施安装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a) 广告设施钢结构的安装,应按审查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
b) 构件安装可采用单件吊装、扩大拼装或综合安装;
c) 扩大拼装时,对容易变形的构件应做强度和稳定性验算,必要时应采用临时加固措施;
d) 综合安装时,大型构件应有足够的空间运程和线路,应有足够的结构刚度和稳定性;
e) 墙面广告设施和屋顶广告设施在安装过程中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损坏房屋结构及其外装修;
f) 屋顶广告设施和高层建筑墙面广告设施的安装人员必须具有登高架设作业证。六级风以上不得施工;
g) 采用法兰盘连接的节点,法兰接触面的粘合率不得低于70%,用0.3mm塞尺检查,插入深度的面积之和不得大于总面积的30%,边缘最大间隙不得大于1.0mm;
h) 广告设施结构构件的连接接头,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紧固和焊接,在此之前应防止构件受风或自重作用从高处坠落;
i) 安装焊缝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 148:2003中的有关规定。所有现场焊缝应按3级焊缝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防锈处理;
j) 安装螺栓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 148:2003中的有关规定。受拉螺栓紧固后,必须采用双螺母或用弹簧垫片防松;拧紧螺栓后,螺杆外露长度为2~3丝扣;
k) 整个结构校正后,所有螺栓均应采用力矩扳手检查预紧力;
l) 结构安装完毕后,应检查安装质量。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户外广告设施结构梁、柱安装允许偏差
项 次 项 目 允 许 偏 差
1 立柱(高度为H)垂直度偏差 ≤H/1000
2 横梁(跨度为L)水平度偏差 ≤L/1000
m) 广告设施灯光照明使用的电线不允许有绝缘材料损坏,导线外露,危急人身安全;电线走向要规范,不得随意搭设。 8 户外广告设施维护保养规定
8.2 户外广告设施突击维护与保养:
a) 在大风季节,应对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进行突击检修和维护保养,重点是结构强度﹑刚度和结构节点﹑连接焊缝﹑螺栓﹑地脚螺栓(锚栓);
b) 在大风季节,应对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面板连接的牢固程度进行检修保养和加固处理,尤其是面板的螺钉(包括铆钉),材料的风化﹑锈蚀程度;薄膜结构的广告画面,应对其牢固度﹑风化﹑老化程度进行检修和加固,钢绳的绑扎应牢固可靠;
c) 在大风雷雨季节和梅雨季节,应检查避雷设施和电器安全保险设置,保证安全﹑正常使用。 9 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检测规定
9.1 户外广告设施必须定期进行结构安全的技术检测,以确保结构在使用期内的安全。
9.2 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检测,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a) 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检测必须由已取得所有户外广告设施各分项检测项目计量认证的专业检测单位进行,检测人员必须具有相应检测项目职业资格证及登高架设作业证;
b) 设置期内的户外广告设施产权单位必须每年向有关专业检测单位申报检测;
c) 检测的时效:自户外广告设施正式起用(或循环检测周期的检测合格日)起计算;
d) 经检测鉴定符合结构技术及安全标准的户外广告设施,方可转入下一循环的使用;
e) 经安全检测不合格的户外广告设施,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再向检测机构申请复检;
f) 检测技术要求应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规定,并与现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一致。
9.3 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检测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根据原结构图纸及现场测试的实际结构尺寸,使用非线性有限元软件进行结构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验算复核;
b) 钢结构现场检测:整体垂直度,几何尺寸(迎风面积),钢材强度,钢材截面厚度,防腐层厚度,焊缝质量,螺钉(铆钉),连接螺栓(植筋),钢材锈蚀程度;
c) 基础现场检测:基础配筋布置情况,地锚螺栓,基础混凝土强度,墙面、屋顶结构强度;
d) 电气现场检测:配电箱,灯具,导线连接安全性,防雷接地,接地电阻应≤4Ω。
户外广告设施构件焊接应符合以下规定:
a) 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
b) 施工单位对其首次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后热处理等,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并应根据评定报告确定焊接工艺。
c) 焊条、焊丝、焊剂等焊接材料与母材的匹配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JGJ 81的规定。焊条、焊剂、药芯焊丝等在使用前,应按其产品说明书及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进行烘焙和存放。
d) 焊接时应保证焊接环境具有良好的条件,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纸和技术文件进行。
6.4 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防腐
6.4.1 钢结构户外广告设施构件制作完成后必须进行防腐处理,宜选用热浸镀锌法和油漆防腐。
6.4.2 镀敷材料以及涂料均应附有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质量证明书,防腐涂料的型号、名称、颜色及有效期应与其质量证明文件相符。开启后,不应存在结皮、结块、凝胶等现象。
6.4.3 钢结构除锈质量分为三级,其质量标准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除锈质量等级
等级 除锈方法 质量标准
1 喷钢矿砂或石英砂除锈 钢材表面露出金属色泽
2 喷砂抛丸和酸洗 钢材表面露出金属色泽
3 一般工具清除(钢铲﹑钢刷) 钢材表面存留少量轧制表皮
注:1、2级用于出厂检验,3级用于补涂时除锈处理。
6.4.4 结构件的热浸镀锌等表面处理,应光滑,在连接处不允许有毛刺﹑满瘤和多余结块,并不得有过酸洗或露铁等缺陷并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纸和技术文件进行。
7 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规定
7.1 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应由具备建筑、安装施工资质的企业按图进行施工,并要求有施工监理。
7.2 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安装时必须确保结构的稳定性和不产生永久变形。墙面和屋顶广告设施安装必须注意安全。
7.3 安装前应核对进场的构件,查验质量证明书和设计文件。
7.4 户外广告设施安装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a) 设计文件齐备,且已审查通过;
b) 基础(支座)已验收合格;
c) 构件齐全,质量合格,并有产品质量保证书;
d)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已经批准;
e) 辅助材料、劳动组织配备齐全;
f) 机具设备经检验性能良好;
g) 施工场地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h) 水、电、道路能满足并能保证连续施工。
7.5 当构件必须在工地进行制孔、组装、焊接时,其质量要求应符合《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 148:2003中的有关要求。安装时螺孔不应采用气割扩孔。
7.6 构件安装和校正时,如检测空间的间距和跨度超过10m,应采用夹具和拉力器配合钢卷尺使用,其拉力值应根据温差换算标定读数。
7.7 构件安装前,应按以下规定进行基础(支座)验收:
a) 必须取得基础(支座)验收的合格资料。落地广告设施的柱脚跨距、水平标高,墙面广告设施的支座间距、位置和尺寸,屋顶广告设施的支座、对角线尺寸、水平标高等均需验收;
b) 基础和支座验收时,应由建设单位会同土建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质检单位和安装施工单位联合进行。联合验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c) 验收时,土建施工单位应交验下列技术文件;
i 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通知和材料代用证明);
ii 材料质量报告、证明书或材料复检报告;
iii 隐蔽过程记录;
iv 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v 基础(支座)混凝土浇注施工记录;
vi 土建基础(支座)复测记录;
vii 防雷与接地装置检测验收报告。
d) 基础(支座)和地锚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基础(支座)和地锚的允许偏差
项 次 项 目 允 许 偏 差
1 支承面(混凝土墩柱) 标高±2.0mm水平度±1/1000
2 支承表面(法兰盘端面) 标高±1.5mm水平度±1/500且不大于3mm
3 地锚位置扭转偏差 ±1.00mm
4 地锚法兰对角线偏差 L/1500,且<10mmL —— 对角线间距
5 地锚相邻柱脚间距偏差 b/1500,且<10mmb —— 柱脚间距
6 地锚伸出法兰长度 ±10mm
7 地锚的螺纹长度 Lw±10mmLw —— 设计螺纹长度
e) 露出基础(支座)顶面的螺栓在钢结构安装前应涂防腐材料,并妥善保护,防止螺栓锈蚀损伤;
f) 验收时应检查基础施工中混凝土强度试验记录、基础轴线定位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基础验收资料;
g) 柱脚底板(法兰)与基础间的空隙,在主要负荷加载前应以细石混凝土浇捣密实。
7.8 构件安装前,运输和堆存应符合以下规定:
a) 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构件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均不得损坏,并应防止搬动中构件发生变形;
b) 在工地堆放构件时应置于枕木上。当发现构件变形时,应予以矫正,并重新检验;
c) 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运送到安装地点的顺序应符合安装程序,并配套供应;
d) 大型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构件的堆存应考虑扩大拼装和安装程序的要求,复杂的钢结构构件堆放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场地布置图就位。 7.9 户外广告设施安装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a) 广告设施钢结构的安装,应按审查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
b) 构件安装可采用单件吊装、扩大拼装或综合安装;
c) 扩大拼装时,对容易变形的构件应做强度和稳定性验算,必要时应采用临时加固措施;
d) 综合安装时,大型构件应有足够的空间运程和线路,应有足够的结构刚度和稳定性;
e) 墙面广告设施和屋顶广告设施在安装过程中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损坏房屋结构及其外装修;
f) 屋顶广告设施和高层建筑墙面广告设施的安装人员必须具有登高架设作业证。六级风以上不得施工;
g) 采用法兰盘连接的节点,法兰接触面的粘合率不得低于70%,用0.3mm塞尺检查,插入深度的面积之和不得大于总面积的30%,边缘最大间隙不得大于1.0mm;
h) 广告设施结构构件的连接接头,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紧固和焊接,在此之前应防止构件受风或自重作用从高处坠落;
i) 安装焊缝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 148:2003中的有关规定。所有现场焊缝应按3级焊缝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防锈处理;
j) 安装螺栓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 148:2003中的有关规定。受拉螺栓紧固后,必须采用双螺母或用弹簧垫片防松;拧紧螺栓后,螺杆外露长度为2~3丝扣;
k) 整个结构校正后,所有螺栓均应采用力矩扳手检查预紧力;
l) 结构安装完毕后,应检查安装质量。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户外广告设施结构梁、柱安装允许偏差
项 次 项 目 允 许 偏 差
1 立柱(高度为H)垂直度偏差 ≤H/1000
2 横梁(跨度为L)水平度偏差 ≤L/1000
m) 广告设施灯光照明使用的电线不允许有绝缘材料损坏,导线外露,危急人身安全;电线走向要规范,不得随意搭设。 8 户外广告设施维护保养规定
8.2 户外广告设施突击维护与保养:
a) 在大风季节,应对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进行突击检修和维护保养,重点是结构强度﹑刚度和结构节点﹑连接焊缝﹑螺栓﹑地脚螺栓(锚栓);
b) 在大风季节,应对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面板连接的牢固程度进行检修保养和加固处理,尤其是面板的螺钉(包括铆钉),材料的风化﹑锈蚀程度;薄膜结构的广告画面,应对其牢固度﹑风化﹑老化程度进行检修和加固,钢绳的绑扎应牢固可靠;
c) 在大风雷雨季节和梅雨季节,应检查避雷设施和电器安全保险设置,保证安全﹑正常使用。 9 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检测规定
9.1 户外广告设施必须定期进行结构安全的技术检测,以确保结构在使用期内的安全。
9.2 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检测,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a) 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检测必须由已取得所有户外广告设施各分项检测项目计量认证的专业检测单位进行,检测人员必须具有相应检测项目职业资格证及登高架设作业证;
b) 设置期内的户外广告设施产权单位必须每年向有关专业检测单位申报检测;
c) 检测的时效:自户外广告设施正式起用(或循环检测周期的检测合格日)起计算;
d) 经检测鉴定符合结构技术及安全标准的户外广告设施,方可转入下一循环的使用;
e) 经安全检测不合格的户外广告设施,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再向检测机构申请复检;
f) 检测技术要求应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规定,并与现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一致。
9.3 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检测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根据原结构图纸及现场测试的实际结构尺寸,使用非线性有限元软件进行结构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验算复核;
b) 钢结构现场检测:整体垂直度,几何尺寸(迎风面积),钢材强度,钢材截面厚度,防腐层厚度,焊缝质量,螺钉(铆钉),连接螺栓(植筋),钢材锈蚀程度;
c) 基础现场检测:基础配筋布置情况,地锚螺栓,基础混凝土强度,墙面、屋顶结构强度;
d) 电气现场检测:配电箱,灯具,导线连接安全性,防雷接地,接地电阻应≤4Ω。
关键词:户外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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