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售后返租的销售方式可能涉嫌犯罪
几年前买的能返租金的商铺到现在没有返过钱。
鲁先生:几年前,山东的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大同开发了一处楼盘。我买了一个门面加住宅,一共花了40多万。当时,开发商给我们的承诺是当年就可返租金,可到目前为止,房产证没办下来,租金也没返过。其间,我去山东找过开发商,想退房,但对方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苏律师:首先,房屋出卖人这种房屋售后返租的销售方式可能涉嫌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第二条 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一)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所以,你首先应该核实自己所购买的房屋出卖人是否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没有,你们双方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你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要求房屋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同时,房屋出卖人有过错的应赔偿你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倘若上述两种情形都不存在,你还可以依据你们当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有关违约等条款主张自己的权利。所以,你可以核实一下目前的情况和你手中的证据,看具体情况,通过以上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栏目由太原市律师协会协办)
相关阅读:
- ·商铺租金太贵 “弃租转买”带火商铺销(04/11)
- ·商铺隐现多重置业良机 投资前景最看重(01/16)
- ·社区商铺投资:20~50㎡最稳妥(09/17)
- ·对于商业地产回报方式要有理性知识(07/30)
- ·衢州商业地产销售调查:商铺投资逐渐升(06/30)
- ·商业地产推动楼市“去住宅化”(06/29)
- ·九堡商铺群上演疯狂“售后返租” 多数(03/29)
- ·楼市调控下投资者将目光投向了商铺(03/01)
- ·购买商铺须谨慎 45位购铺者集体讨说法(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