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批公租房试点供应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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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12/9 10:49:27
上海首批市级统筹公共租赁住房试点供应启动,位于杨浦区的新江湾尚景园公共租赁住房和徐汇华泾保障房基地馨宁公寓率先试点供应,杨浦、虹口、闸北、黄浦、徐汇、闵行、长宁、普陀等8个区的职工及家庭有望申请入住。按照要求,这两个公租房小区人均居住面积都不低于5平方米,不过首批市级统筹公租房的租金仍未确定。
其中,新江湾尚景园项目面向杨浦、虹口、闸北、黄浦区各类单位及其职工(职工家庭)出租,在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优先予以安排。华泾馨宁公寓项目面向徐汇、闵行、长宁、普陀、黄浦区各类单位及其职工(职工家庭)出租。
新江湾尚景园项目原名杨浦区新江湾城(论坛)B3-01地块经济适用房项目,今年5月完成入户许可证办理工作,后整体转化为公共租赁住房,并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整体收购协议。该项目住宅建筑面积约15.2万平方米,绿化面积占基地面积42%,共有住宅2201套。
徐汇华泾保障房基地——馨宁公寓占地面积13.5万平方米、住宅面积30.6万平方米,共包含4560户(含配套商品房12.8万平方米、1572户,公共租赁房17.3万平方米、2900户,廉租房0.5万平方米、88户)。
据了解,首批试点供应的新江湾尚景园、华泾馨宁公寓以套为单位出租,单身职工可安排一套一居室,职工家庭可安排一套一居室或二居室;单位集体承租的,可拆套安排入住,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具体供应方式上,由市房管局制订房源分配到各相关区的具体方案,各相关区住房保障机构对获配房源组织开展供应工作。
按照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通知要求,区住房保障机构可以将获配的房源直接面向取得准入资格的职工或职工家庭供应,也可以将额度分配到单位,由单位安排取得准入资格的职工或职工家庭入住。申请承租的单位和职工(职工家庭)较多、超过本区获配房源规模的,可以轮候供应。
和经适房不同,目前申请市筹公租房是没有财产和户籍准入门槛的。申请条件是: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二年以上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一年以上;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合同;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因结婚分室居住有困难的,人均面积可适当放宽;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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