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市加大奖励力度鼓励企业转型升级
- 杭州写字楼网
- 2012/3/31 16:17:46
从28日召开的全市工业强市暨开放型经济大会上获悉,为鼓励企业加快转型升级,临安市加大了奖励力度,最高单个项目奖励可达300万元。
今年开始,对列入省级以上重点技改项目和经确定的“大好高”项目,竣工投产后按设备投资额的3%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额不超过100万元;对实际投资额超过2亿元的项目,其设备占投资总额比例不低于60%,竣工投产后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额可提高到150万元(含工业招商“大好高”项目)。对列入省级以上重点技改项目和经确定的“大好高”项目,一年内竣工投产所创造的工业增加值、利润总额,分别按照3.4%和6.4%给予奖励,两项合计最高奖励可达300万元(不超过300万元)。
为鼓励市内企业采取并购、联合、控股等方式实施资产重组,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对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按产权交易额给予1.9%的资助,具体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实施。对当年首次入库税金达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1亿元、2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法定代表人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为鼓励企业节约用地,临安市继续实行亩产贡献奖。每年在年销售收入1亿元且实缴税金5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中,开展亩产贡献奖的评比,分别给予企业法定代表人5到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此外,每年在重点行业中评定若干家行业龙头企业,对当年产品销售收入超3亿元的,经认定国内同行业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分别一次性奖励企业10—20万元;经认定省内同行业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奖励5—10万元。每两年评定表彰十大功勋企业、一批优秀企业家和优秀创业者,并给予相应奖励。每年评选公布临安市大企业大集团、50家最具成长性企业和50家成长性企业。
为加快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和集群发展,对获得国家、省、杭州市级产业特色基地(功能区)称号的,分别给予奖励。对销售收入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20亿元,且年增幅30%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5—20万元的资助;对销售收入首次达到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且年增幅20%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30—100万元的资助。对以上所列之外的技改项目,其设备投资在300万元(於潜和两昌地区150万元)以上的,按设备投资额的2%予以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额不超过50万元。
此外,在鼓励企业节约集约用地、节能减排、推动品牌建设等方面也有不同额度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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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临安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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