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百三:物业税现在征不得
上次发了一文“物业税有可能拆散百万家庭”后,搜狐、新浪网上有40多万人看,支持的有,骂的也很多。其实,我只是希望这种事关国计民生的影响中国经济走向的超级大事,要慎之又慎。
日前,受上海电视台第一财经“头脑风暴”节目组邀请,笔者作为九嘉宾之一,参加了关于物业税的辩论,有约200位上海各界朋友参加辩论会。双方观点鲜明对立,唇枪舌剑。节目估计在一两周内播出。笔者在此仅透露一二。
1.中国确实在实实在在地试点物业税
据北京来的某财税学院刘院长披露,国家其实在10个省市进行物业税空转试点,已有2-3年时间了。
2.美国物业税第一套房也征
据美国回来的某专家对我谈及,美国物业税是每套房都征,第一套和第七、八套都征,不是累进税,而是平均征税。每年征税是这套房产价值的1.25%(200万元的房要缴2.5万元)。但是经常情况下,物业税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即个人年收入较高者,反而可以抵扣相当一部分。
3.物业税的争议关键点是是否涵盖70年的土地使用费
大家都认识到所谓物业税,即对不动产及不动产所占有的城市土地征税。因为土地在涨,所以房产也在涨。珠海房地产价格一直是深圳的一半,香港的四分之一,就是因为珠海土地便宜。而土地上这间房屋其实是逐年老化,越用越旧,每年都要折旧1%~1.5%,应该逐年跌价才对。而我国现在的城市住房在买来时,已经一次性交了70年的土地使用费,如果再征物业税,等于重复征税了。但如果将这个70年的土地使用费剥离开来,则物业税非马非驴,一点意义也没有了。如果涵盖这70年土地使用税则是一个老税种的改革(如同燃油税),可能不需要全国人大开会通过,否则就是个新税种,非得全国人大2000名代表投票通过不可。
4.多数人认为中国在相当长时间内不具备征物业税条件
主持人让在场200多名与会市民当场表决,第一是主张1-2年内就开征此税,第二是3年内不具备开征此税条件,第三……第四是相当长时间内不具备开征此税条件。结果52%的人选了第四。
笔者也是此观点。如果第一套房也征税,全国老百姓怎么受得了。真的要假离婚啊!刘院长说,他们试点时,也发现此问题,又说:“如果某对夫妻为了躲这点税就要假离婚,那么这种爱情、婚姻有什么可留恋的。”我立即反驳,“可别讲漂亮话啊!1万-2万元的税,每年交,对于工薪阶层可是大事啊!”
总之,长远看,物业税征得,但现在中国的条件还不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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