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11条与上调准备金率并非都是利空
2010-1-21中国人喜欢讲风水,中国股市楼市的风水是政策,2009年的股市楼市可谓风生水起,背后是政策之“风”和货币之“水”。新年伊始,政策风水突变,楼市要顺应“国十一条”的风向,还要面对央行上调准备金的压力。然而,政策风水的变化并非都是利空,详细解读,还有些很深的道理。
“国十一条”化解了“物业税”的利空
“国十一条”的内容可以简单概括为5大项:1、增加供给;2、抑制投机;3、加强监管;4、安居工程;5、地方负责。值得一提的是,前期在某些地方媒体“空转”了一阵子的物业税,在“国十一条”中却只字未提,而开征物业税是房地产最大的利空。
站在购房者的角度看,美国人买房缴财产税,按照美国加州1.3%的税率,51年所缴税款就超过了买房的全部本金,不少新区还要再加1%,按2.3%的税率计算,只需要30年,房产投资的本金就归零了,所以美国很少有人把房地产作为长期投资的工具。财产税的英文是Property Tax,坦率地说,我一直也没弄明白中国的物业税是什么概念。如果是指财产税,那么开征物业税的前提是要搞“土地革命”,先要让国有土地私有化,否则就是一个“悖论”,等于是让扛长工的农民替地主缴税,让住酒店的旅客在房费之外为酒店纳税,这个“悖论”说到哪里也讲不通。此外,开征任何新税种,依法都要经过全国人大的核准,未经人大审核就模拟开征物业税的“空转”,在法律上说是空穴来风。
假设不搞土地革命,房归房,地归地,房主缴房子的财产税,地主缴土地的财产税。这在理论上似乎是可行的,但是若把账算清楚,开征物业税就会使中央财政破产!假设要征收2%的物业税,房子占1/3,土地占2/3,这个账该怎么算呢?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城镇的房地产总值(包括工业和商业地产在内)大约是300多万亿,以此为基数,中央财政每年要为价值200多万亿的土地缴纳4万多亿的税。虽然同时还有各类房产主上缴的1万多亿,国家作为土地拥有者的净纳税额每年还是有3万多亿的缺口。国家缴税虽说是左口袋交给右口袋,但由于税种不同,用途不一,国家还是要依法规定税收预算收支的。现在中央一级财政已经入不敷出了,哪里还能单列出3万多亿国有土地的物业税支出呢?
所以,“国十一条”的颁布化解了物业税开征“空转”的威胁,这仿佛是一块石头落了地,应理解为一大利好。本轮调控的目的是遏制房价的过快上涨,保持房地产业的平稳均衡发展,调控的基调是“降温”,而不是“熄火”,这是我们理解和执行“国十一条”的重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