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跳单逃中介费被判罚
王某买房时跳单,甩开中介不付费,被中介公司告上法庭。记者昨天获悉,昌平法院认定双方签订的客户委托确认单有效,判决王某给付中介服务费3.4万余元。
2009年12月,王某来到天通置地公司,想在天通苑小区买房。在了解了他的需求后,天通置地公司提供了房源,带领王某到现场看房,同时签订客户委托确认单。然而王某实际购房时,却甩开中介私下过户。为此,天通置地公司认为已经给王某购房提供了居间服务,起诉要求王某支付佣金3.4万余元。
庭审中,王某表示其他中介也带自己看过同一套房,且佣金价格也比天通置地的便宜,所以才甩开他们的。
昌平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和天通置地公司签订了客户委托确认书,双方已经形成居间合同关系,且天通置地公司提供了居间服务。王某甩开中介买房,但仍需支付居间服务费,因此判决他给付天通置地公司佣金3.4万余元。
文章关键字:中介费,中介买房,中介公司,房产维权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编辑:8037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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