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改商大整治 写字楼与住宅租价最高差5倍
过去,创业者可以在居民楼内租房开公司,这可节省创业成本,但也存在着可能扰民、令小区业主不满的问题。
今年8月9日,郑州市出台《关于整治规范郑州城区生产经营场所的意见》,要求在住宅内新开公司需经过相关业主的同意,而已经在住宅内开过公司的人,需要补充相关手续。
一方面,在住宅内开公司的确可以帮助创业者减少成本开支;另一方面,征求业主的同意,完全符合《物权法》的规定,是对业主生活环境的一种保护。
在此矛盾之下,政府如何才能在治理“住改商”过程中让双方满意?一旦操作不善,会带来哪些后果?专家、学者们又有啥看法?未来一周,河南商报将为大家做一次深入解读。
治理“住改商”意见出台后,邻居的意见,成为生意能否继续下去的重要标准,让不少在小区内做生意的商家倒吸了一口凉气,今后自己的公司还能继续开下去吗?
近日,河南商报记者调查发现,在写字楼租赁价格普遍高出“住改商”房屋的情况下,郑州目前存在着大量利用“住改商”房屋经营的公司。
房地产行业人士甚至认为,一旦“住改商”商家难以在小区内继续经营、大量迁入写字楼,郑州的写字楼租赁价格势必会水涨船高。
案例
创业者悉心呵护和邻居的关系
1986年出生在南阳南召的王自业,来郑州创业办公司已三年有余。
这几年,靠着自己的努力,赵自业创办的网站开发公司已经看到了“曙光”,技术人员也从当初的2人增加到了8人。
因创业时严重缺少资金,索凌路与国基路附近阳光嘉苑小区中一套不足140平方米的住宅,便成了王自业的公司所在地。
“靠着我的笑容,周围的邻居对我都不错。”王自业说,从到阳光嘉苑租房那一天起,他就小心翼翼地与同一楼道的邻居们处关系,公司内不仅禁止大声说话,即便做成一单生意庆祝时也是小声Happy,生怕影响到邻居,惹大家不高兴。
“政府要治理在住宅内开公司,我们正在想出路。”王自业说,目前,公司员工有两种意见,一是去试着征求邻居的同意,继续在这里开公司;二是公司的业务已经有了起色,搬迁到写字楼里会有更好的发展。
王自业表示,他很想在这个小区内继续经营下去,如果这条路实在走不通了,只好花高价搬迁到写字楼。
疑问
邻居,会不会成为创业“绊脚石”?
住宅小区相对低廉的租金,确实给不少初创业者节省了资金,可是管理上的无序,给小区业主带来了很多“麻烦”。
8月9日,郑州市政府下发《关于整治规范郑州城区生产经营场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想利用“住改商”创业的人群戴上了金箍:以后除了要获得有关部门的审批外,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以及近邻的同意材料,都成为“住改商”的必备条件。
按照《意见》要求,房东或租客在争取近邻的同意时,要对自己的行为作出“限制性”承诺,如果不践行承诺的话,将会影响证照年检。
对之前已核发营业执照的,在年检时,必须核验其经营场所是否合法合规;无房屋所有权证或者未取得房屋租赁证的,需限期提供。
两证都没有的,要求其在半年内选择符合条件的场所作为生产经营场所,并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手续。
《意见》出台后,有商户打来电话说,这抬高了创业的门槛,不利于经济发展、服务市民。
对此,郑州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庆伟说,郑州目前存在大量“住改商”情况,是在过去搞活经济的背景下,有关部门放松了审核而导致的。
“对业主物权的保护要高于对经营自主权的保护。”他说,此次出台《意见》,实际上不是抬高门槛,而是将门槛“卡”得更严了,是为了严格保护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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