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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房产办证大厅考核细则

2013/9/10 15:05:48 杭州写字楼网 浏览: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办证大厅工作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做好为民服务,充分发挥办证大厅窗口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努力争创全国一流办证大厅,特制定杭州市房产办证大厅考核细则。

  一、考核内容

  (一)工作纪律
  1.早上必须在八点十五分前到岗参加晨会;上班迟到一次或下班早退一次;下班时必须保证大厅内已无办事群众,未接待完擅自下班。(各扣5分)
  2.上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闲聊、串岗、打瞌睡、吃零食;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带熟人、朋友等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区域。(各扣5分)
  3.临时离开岗位时,必须告知身边工作人员;工作牌调整至“请稍候”。(各扣5分)
  4.上班时间不得与来访或办事群众发生争执;态度生硬,刁难、辱骂办事群众和不服从管理的。(各扣10分)
  (二)规范服务
  1.办公环境保持整洁、清爽,各类物品堆放整齐;工作秩序井然有序,忙而不乱。(各扣5分)
  2.工作中使用礼貌用语、微笑服务;站姿、坐姿形象端庄;实行起立迎送服务。(各扣5分)
  3.工作时间统一着装;佩证上岗;党团员佩带徽章;仪容仪表整洁大方。(各扣5分)
  4.接听来电、接待来访人员,认真负责,态度和蔼、热情细致;不得以任何借口回避和推诿,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各扣10分)
  5.属于本处室(单位)业务范围的,不能一次性答复完整,每发现一次或造成投诉的;属于其他处室 (单位)业务范围的,需指引其到相关处室(单位)办理,未做到的,每发现一次或造成投诉的。(各20分)
  (三)廉洁自律
  1.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按各项规章制度办事,遇到重大问题不得擅自变通办理,应及时请事汇报;违反政策规定或办事程序办事的。(各扣20分)
  2.工作中禁止观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不得使用手机上网、聊天。(各扣10分)
  3.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办事群众或单位“吃、拿、卡、要”,索取好处;因工作需要为办事群众、单位上门服务的,不得要求派车接送。(各扣10分)
  4.对公共服务设施及财物不得任意破坏或公为私用。(扣5分)

  二、考核依据

  (一)大厅主任(助理)每天不定时巡视检查
  (二)中心督查办检查记录
  (三)办事群众投诉情况
  (四)新闻媒体曝光情况
  (五)局领导和产权管理中心领导抽查情况

  三、奖惩办法

  (一)大厅每月根据上述考核办法,对工作人员在工作纪律、规范服务、廉洁自律等三方面的总体情况进行考核。
  (二)工作人员有二次以上受到投诉、曝光或违反《考核细则》,多次劝说教育均未改正的,将通报中心督查办和所在处室要求调离窗口岗位,甚至解除合同。

文章关键字:杭州市房产办证大厅
来源:杭州市房产信息网 作者:  编辑:8037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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